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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申請專利需要什麼條件才能獲得審查核准?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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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利用自然界中固有的規律所產生之技術思想的創作,以產生功效、解決問題,達成所預期的發明目的。 涉及技術領域的方法、流程、裝置、構造,需具有技術性才可申請。 限具有實體物品的創作,或對現存物品的形狀、構造、裝置等方面進行改良,製造出具有使用價值和實際用途的物品。 對物品的形狀、花紋、色彩等提出視覺圖像的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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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4年3月11日 · 如果要申請發明專利申請人須備妥專利申請書說明書摘要及必要之圖式向專利專責機關提出申請且實體審查需要符合產業利用性新穎性進步性3項專利申請條件新型專利申請流程包含申請程序審查形式審查公告等程序

  3. 2023年5月30日 · 新型專利的形式審查是指智慧財產局對於新型專利申請案的審查依據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摘要及圖式判斷是否符合形式要件專利申請有哪些條件新專利必須符合產業利用性」、「新穎性進步性三項條件才能提出申請

  4. 大.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發明專利審查及行政救濟流程圖. 發明專利申請案經程序審查認無不合規定程式且無應不予公開之情事者自申請日起18個月後公開之發明專利申請日後3年內任何人均得申請實體審查始進入實體審查發明專利申請案經核准審定者申請人應於審定書送達3個月內繳納證書費及專利年費後始予公告。 發明專利申請案經初審審定為核駁,申請人對於審定有不服者,得於審定書送達後2個月提起再審查。 發明再審申請案經再審審定為核駁,申請人對於審定有不服者,得依法於審定書送達後30日內提起行政救濟。 檔案下載. 發明專利案審查及行政救濟流程圖_1130410 PDF 170 KB下載次數:79. 發布日期 : 106-08-23. 更新日期 : 113-05-06.

  5. 大.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第一節 專利之基本三要件. 依專利法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凡可供產業上利用之發明無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依專利法申請取得發明專利申請前已見於刊物或已公開使用者。 二、 有相同之發明或新型申請在先並經核准專利者。 三、 申請前已陳列於展覽會者。 同條第二項規定發明係運用申請前既有之技術或知識而為熟習該項技術者」(見第四節一所能輕易完成時雖無前項所列情事仍不得依專利法申請取得發明專利。 因此申請專利之發明,基本上應滿足以下三項要件,始有取得發明專利之可能性。 此三項要件,即稱為專利之基本三要件。 一、 產業上利用性:即具有專利法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之「可供產業上利用」。

  6. 2023年5月25日 · 撰寫專利申請文件專利申請文件是申請人提交給專利局的文件包括專利申請書專利說明書專利索引等申請人需要撰寫清晰明確具體的專利申請文件以確保專利能夠得到保護3. 提交專利申請文件申請人需要將專利申請文件提交給相關的專利局在提交申請文件之前申請人需要確保文件的完整性和正確性。 4. 專利審查專利局將對申請人提交的專利申請文件進行審查以確定是否符合專利法的要求。 專利審查通常包括初審和實質審查兩個階段。 初審主要是確定申請文件是否符合法律要求,而實質審查則是對申請的專利進行技術評估,以確定是否符合專利法的要求。 5. 專利授權或拒絕:如果專利局認為申請人的專利符合專利法的要求,將授予專利權利。 反之,如果專利局認為申請人的專利不符合要求,將拒絕申請。 6.

  7. 1.2.4 1.2.4簽章之審核簽章之審核簽章之審核簽章之審核 申請人從送件後至專利權消滅為止,可能提出各種專利相關申請,原則上不須審核申請人於申請書或證明文件上之簽章與該案卷存簽章是否一致,只要有申請人或代理人之簽章,即可認該申請行為係為申請人之意思表示申請人於後申請案主張先申請案之國內優先權申請改請分割或衍生設計時,亦只審核後申請案改請案分割案及衍生設計案之申請書上有申請人或代理人之簽章即可,不審核該簽章與先申請案或原申請案之簽章是否一致。 因應電子簽章發展趨勢,增修檢附證明文件電子簽署態樣說明。

  8. 友善列印. 專利電子申請申請案種類及程式已公佈於本局網站。. 新電子申請系統含有以下74種電子表單。. 專利. 新電子申請系統. 數量. 74種電子表單. 電子表單. 發明專利申請書 新型專利申請書 設計專利申請書 衍生設計專利申請書 發明專利分割申請書 新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