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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2月5日 · 分享. 黃靖芸/律師. 最近有網友po文分享自己與結婚近十年的丈夫準備離婚的情形內容提到她與丈夫結婚了快十年雖然過程中難免有磨擦不過卻逐漸發現丈夫似乎對家人並不是太在乎除了提到離婚時面無表情直接答應甚至在她生重病需要到醫院就診時毫不理睬直接拋下她跟年幼的小孩跑去參加朋友的聚會讓她澈底感到心死最後決定要狠下心跟丈夫離婚。 假如遇到這種情形,雙方無法和平協議離婚,必須上法院決定離婚結果的話,可以用「民法第1052條 的訴請離婚十大事由」來訴請離婚,以該網友發生的故事來看,十大事由中看起來最接近的,第一個就會想到第五款的「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不過法條中所說的惡意遺棄情況跟這個網友發生的故事一樣嗎? 實際上,法條中說的惡意遺棄其實還包含很多情況喔!

  2. 2019年10月18日 · 1. 不跟配偶同居. 不與配偶同居是難以維持婚姻的最大宗許多的狀況都是與外籍配偶有關來台結婚後取得身分證後便以各種理由離開並且不再回來或是婚後與配偶感情不睦便離開家裡與配偶分居。 2. 不工作造成家中經濟負擔. 在婚後不去工作有的甚至還染上惡習積欠大筆債務導致家中經濟負擔加劇最後無法忍受而請求離婚。 3. 不斷懷疑配偶外遇,造成配偶身心負擔. 在婚後變得疑神疑鬼,不斷懷疑另一半有外遇或是與其他人有曖昧關係,不斷嘲諷,說話極為難聽、言語暴力,有的還會動手動腳,做出不理性的行為,導致配偶精神壓力極大,不得不去請求離婚,逃離可怕的環境。 4. 與配偶以外之人發生超友誼關係,導致夫妻失和.

  3. 2024年4月20日 · 其實一般民眾都會看到事情的末端法官怎麼會累死?從上述得知訴訟案件年年增加如果遇到不負責任的法官又把案件推拖不結案或為了業績草率結案將是讓人民對司法不信任雪上加霜! 事實上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至今從未曾被行政機關適用而撤銷行政處分,行政法院及訴願會是落實法治的最後防線,本應糾正與要求行政機關依法行政。 可惜事與願違,因為訴願會毫無作用,行政法院還為行政機關違法行為背書,以致積案未解決新案又增多,造成所有司法人員心中的痛「我很累」三個字。 歸究其原因始作俑者是基層辦案人員,若不讓末端的法官那麼累,當然應嚴格要求啟端的行政人員,要有知錯除錯的勇氣,如若不然就得嚴懲或有退場機制以儆效尤。 照片來源:freepik示意圖.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4. 2021年4月16日 · 而這樣的事情其實也有相關的判決,通常提出離婚的那方會以民法第1052條 第1項規定法定十大離婚理由中的第7款「有不治之惡疾」,來認為對方因為患有不孕症,而該症狀屬於無法醫治的疾病,因此請求雙方離婚。. 不過法院的看法可能不太一樣喔 ...

  5. 2023年6月1日 · 老是聞到揮之不去的魚腥味」,這是怎麼了一名52歲任職於中央研究院的熟男近幾個月來不但鼻塞狂流黃膿鼻涕甚至開始聞到腐臭的魚腥味難受的他跑到醫院耳鼻喉科就診這才發現原來鼻腔內滿滿是鼻竇黴菌球

  6. 2022年12月2日 · 黃 靖芸. 切結書 外遇 配偶. 字級. 黃靖芸/律師. 有位人妻因為無法忍受自己的富商老公不斷外遇因此氣得要求丈夫要簽下所謂的不再外遇切結書假如丈夫再被抓到外遇丈夫就得將把名下的一半房產轉移給妻子然而這樣的切結書卻依舊無法阻止丈夫的慾望妻子還是抓到丈夫跟外籍傭人獨自在房間裡衣衫不整裸露下半身這讓妻子再也不能忍受決定以雙方簽下的切結書上法院提告要求丈夫履行切結書的內容移轉一半的房產給自己法院最後也認為這份切結書是有效的加上丈夫曾表示要以十萬元為代價和解因此判決富商丈夫需要履行切結書內容將一半的房產移轉給妻子

  7. 2020年1月6日 · 答案也很簡單,為了選舉。 台灣有8成民眾反對廢,根本鐵板一塊,且不分年齡層,教育程度與政治立場。 然而,年輕族群卻在長期美國文化輸入的環境裡,多數接受了這個人權價值。 雖然在「九合一」選舉時的公投活動上,多數民眾對同婚投下了反對票,但蔡英文之所以敢逆風推動,完全是因為當時她的聲望處與低檔,年輕人也群起反對她,蔡必須挽回這個族群。 中年人與商人都知道,年輕人最容易「衝動購買」,情感大於理智,以政治角度視之,就是最容易騙,因此蔡英文敢於甘冒得罪保守選民,與不甩公投結果的風險,推動同婚立法,以獲得支持度的基本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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