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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親移民/結婚移民:你的直系親屬(包含配偶),如果有台灣的身分證,就可以依照這條規定,申請依親移民,申請取得居留權。申請取得居留權以後,在台灣連續居住滿一年(出境日少於30日),或者居住滿兩年(每年居住日滿270天),就可以申請在台定居,取得台灣身分證。
    • 投資移民:從香港匯入台灣600萬元台幣(約150萬港元)的資金,開設一間公司,用此條件並不是指在台灣買了一間600萬的房子,而是要有公司經營與繳稅的紀錄,即可申請取得居留權,申請取得居留權以後,在台灣連續居住滿一年(出境日少於30日),或者居住滿兩年(每年居住日滿270天),就可以申請在台定居,取得台灣身分證。
    • 創業移民:創業簽證申請資格的門檻較高,例如要在政府認可的國際性募資平台,籌集200萬台幣(約51萬港幣)以上資金、或進駐創業園區/育成中心,或者創業設計競賽獲奬、取得國內外專利權等多種項目,公司營運規模也須符合一定標準(例如營收和營業費用達一定標準),且連續居留滿五年,而且每年在臺灣居住 183 日以上,就可以申請在台定居,取得台灣身分證。
    • 專業移民:專業移民其實對於香港人是最容易申請的方法之一,因為在香港的工作環境,大多港人幾乎都具備各種相關證照,用專業領域的證照或證明文件提出申請,無須任何投資,申請取得居留權以後,在台灣連續居住滿一年(出境日少於30日),或者居住滿兩年(每年居住日滿270天),就可以申請在台定居,取得台灣身分證。
    • ■都更條件怎麼分配?估價師扮重要角色
    • ■都市更新殺手鐧有不同意戶 可以權利變換!
    • ■無法阻攔,但可用拖延方式處理
    • ■台北市南機場都更案 黃金店面難都更
    • ■都更與建商簽私約合建、權利變換 選哪項比較好?

    估價師需協助地主以及建商分配比例,由實施者會委託估價師去做評估,估價師會依個案的條件去做估價,以下列幾點影響房屋的估價因素 道路交通條件 1. 面臨主要道路寬度 2. 道路系統及人車動線 周邊環境條件 1. 商業活動強度 2. 嫌惡設施 3. 鄰近使用條件 行政條件 1. 使用分區 2. 建蔽率/容積率 3. 使用用途 建物個別條件 1. 結構種類 2. 綠建築、智慧建築 3. 制震、免震 4. 通風採光 室內高度 ►延伸題 Q.違建、增建、會算在都市更新的權利變換價值內嗎? 違建的部分只能算拆遷補償費,不能納入權利分配。如常見的頂樓加蓋、一樓法定空地增建等;實際上,頂樓、一樓法空應屬所有住戶共用部分,估價時會以土地、建物登記的面積為準。除非有約定專用證明、反映當時的價值。

    都市更新同意門檻主要分為二種,1.優先劃定區域分別為迅行劃定區、其他,門檻較低。2.未經劃定的一般區域,則是大部分都更土地適用的門檻。 優先劃定區: 1. 迅行劃定之更新地區:縣市主管機關迅行劃定的地區,例如海砂屋有崩塌危險,縣市政府為了加速推動都市更新,僅須達50%同意。 2. 其他:縣市主管機關提出其他更新地區劃定,須達75%同意。 未經劃定區: 1. 一般地區:大部分都更案都是適用這個條款,須達80%同意。 所有權人、土地及建築面積,兩者都須達到門檻! 普遍而言,都更同意戶比例只要超過80%同意就可以送件,即使有20%的人不同意,只要超過門檻,依法進行「權利變換」,申請都市更新。 「權利變換」的權利關係人包含地主、建物、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其他的權利人,加上實施者投入資金,最後由政府...

    通常不同意戶不願都更,主要有以下四大理由 1. 地方有情感 2. 年紀大不想等待都更 3. 都更計劃書內容有疑慮 4. 對估價內容感到不合理 由於都更相關會議繁多,包含公聽會、公開展覽、幹事會、專案小組、聽證會、審議會等,報核後市府陸續排會、委員審查,只要有不同意戶陳情、或是實施者準備資料不夠周全時,就會延長審議所需時間,而每一次幹事會、審議會的陳情就會拖延都更案的進度,而審議會上針對計畫內容若無高度共識,不會輕易通過核定都更案,這也是許多都更案拖到10年以上的主因。

    都更同意戶與不同意戶常有分配不攏的爭議,尤其又遇到一樓是黃金店面的房屋,像是台北市南機場夜市都更案,都更很困難! 1. 樓上住戶分配問題:樓下店面價值高,樓上2、3、4、5樓價值低,有可能造成樓下估值300萬、樓上只有40萬的狀況,這樣的分配下來,樓上住戶可能無法選配到完整一戶的房屋。 2. 樓下店家擔憂未來店面效益:商圈夜市型態的都更後,店面效益會不會還是持續?店家可能會拒絕都更。

    每個個案皆有不同的情況,不過與建商簽下私約合建時,建商必須提出權利變換的比例,有可能建商為了在前期希望大家同意,因此,有可能提出比權利變換更好的條件,讓地主分回的房屋坪數較高。 比較好的方法是先簽好私約,並且簽擇優條款。這樣未來就可以從建商的分配比例和權利變換兩者之中挑選有利的 延伸閱讀:我家能都更嗎? 不是老房子都可以都市更新

  1. 2024年2月19日 · 經常有網友反應「有瑕疵建商也不一定會修」、「建商不理你也不能怎樣」,這樣的想法導致許多人主動放棄驗屋的權益。. 而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認知,就要從「缺失」的定義談起。. 從建商的角度來說,「缺失」是指未按圖面施工、不符合約或法規 ...

  2. 閱讀重點. 交屋後發現瑕疵,前屋主應該負什麼責任?. 買賣合約上同意簽下「拋棄瑕疵追究」、「現況交屋」,事後還能追究責任嗎?. 仲介在不動產說明書對瑕疵標記不確實,可以請求處理?. 萬一買到的是海砂屋,消費者能如何保障權益?. 屋主在簽約時可以 ...

  3. 2024年2月19日 · 建商於進行驗屋流程前有義務先向消費者說明哪些項目可能會發生什麼樣的瑕疵,並且將會如何修繕。 若驗屋公司或消費者所提出的缺失建商不認為其為缺失項,建商可提供聲明書說明其無瑕疵;但若是重大瑕疵消費者可能會走上訴訟等法律途徑。

  4. 2023年9月12日 · 不過共同登記真的百益而無一害嗎?這邊以下有4點要特別注意,一定要權衡利弊得失後,再作出決定! 同時失去首購的房貸優惠利率資格. 共同登記之後,等同於雙方名下皆擁有房產,未來任何一方想要再買第二間房子的時候,就會失去首購的房貸優惠利率。 一次用掉兩個人的一生一次土增稅優惠稅率. 賣房時要繳交「土地增值稅」,是針對在土地所有權移轉時,按照土地漲價總數額,採用漲價倍數累進稅率課徵增值稅(漲價越多稅率越高)。 而土地增值稅有一生只能用一次的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共同登記的話就會一次用掉兩個人的優惠資格。 地價稅自用住宅稅率需個別申請. 地價稅是按人頭計算,名下有土地持分就要繳,如果要申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代表兩個人都要申請,如果其中一人沒有申請,就會按一般稅率課徵。

  5. 2022年3月21日 · 當房屋蓋完後與合約誤差超過3%,只有消費者可以主張解約. 消費者支付誤差額以2%為上限. 很多人會誤會,誤差找補是「實際成交價x缺少的坪數」這樣的計算方式不對!. 找補金額要「扣除土地價格」並「區分主建物與附屬件物」來計算價格,很有可能 ...

  1. 如何拋棄繼承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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