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2018年5月3日 · 【行車糾紛】發生車禍後,常見問題之因應. 在台灣,幾乎可說每個家庭都有一台車~ 相對的,也提高了大小車禍事故發生的機率. 本篇匯整,最常被問到的問題,幫大家一次做解答. 1 對方求償的修繕費太高了,該怎辬呢? 如同之前這篇介紹過的>小車禍求償上億,法官判賠3千. 就民法而言,損害賠償的原則就是填補損害。 也就是「實際損害」有多少,賠償範圍就該「實際多少」 不能因損害賠償而更得利益喔。 (不能漫天喊價,要拿出憑據) 因此就算是被判定車禍有「百分之百絕對過失」, 故對方求償的車輛修繕費用過高,還是有機會主張折價。 但還是要注意,對方修繕範圍是否對於損害是有直接關聯的。 (總不能明明是保險桿壞掉,卻要算入車輛沙發椅,或是換冷媒的費用…) 2關於賠償的車損的金額,法院是如何判定的呢?

  2. 2017年6月14日 · 我身心重創. √依民法1056條 有離婚損害. 夫妻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受有損害者,得向有過失之他方,請求賠償。 前項情形,雖非財產上之損害,受害人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但以受害人無過失者為限。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 但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例如太太和小王通姦導致老公訴請離婚獲准,老公就可以順便在訴訟中向老婆和小王請求損害賠償。 點我看>>判決離婚要件. Q3.律師,我們沒登記,但已宴客,那能要回聘金與金飾嗎? 沒登記的話,婚姻就沒有生效,頂說說是成立婚約。 如果分手,√依民法第979-1條規定,因訂定婚約而為贈與者,婚約無效、解除或撤銷時,當事人之一方,得請求他方返還贈與物。 >>也就是說因為訂婚所給的聘金,在婚約無效、解除或撤銷時都可以要回來。

  3. 2016年2月1日 · 本案之判決應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4 年度交訴字第 24 號刑事判決,葉姓女子駕駛車輛行駛靠近死者所騎乘機車之左側. 使死者騎乘機車搖晃不穩、失去平衡而撞及他人所騎乘之機車致人車倒地。 法院認為從行車記錄器的畫面,可以認為被告知道駕駛車輛行經案發地點後,後方發生車禍並有人車倒地之情事. 卻仍置之不理而駕車離開現場,加上證人證述的內容,可以認定: 1.事故發生時,被告所駕駛車輛及被害人所騎乘機車距離甚近,且被告亦知道其駕駛過程旁邊有機車行駛。 2.被告於其駕駛車輛內即可聽見機車碰撞聲。 3.被害人所騎乘機車倒地幾秒後,被告就減速行駛,而且位於副駕駛座之被告之老公亦告知被告機車碰撞之事. 可認為被告行經事故地點後應馬上就知道該事故之發生且可能與其駕駛行為有關,所以被告有肇事逃逸之犯意。

  4. 2018年4月23日 · 目前在實務上的判決確實是已有一些判決刑事有罪案例喔,一起看看: 【本篇參考判決】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7 年度簡字第 14 號

  5. 2019年5月5日 · 曾經有媒體在報導時,卻錯把X跟犯人臉書帳號誤植,導致網友辱罵灌爆X臉書,而X最後由於精神壓力需就醫服藥控制病情,精神受有重大痛苦,就對媒體提告。

  6. 2016年12月2日 · 律師真心話 僅此唯一 . ※※※提供生活必備法律常識,線上免費法律諮詢,立即按讚 加入「律師真心話」※※※. 我們很高興,在2015年成立 #律師真心話 率先提供民眾 #線上免費法律諮詢 至今己幫助千位民眾解決法律問題我們很開心,越來越多 ...

  7. 2018年8月24日 · 1. 對方未依和解內容執行,如何要求對方? 首先需確認和解書,是否有經過法院核定的和解. 例如訴訟中的和解筆錄,或經由調解委員會調解成立後的調解書,並送請法院核定者。 若是,就可依《強制執行法》,直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若非上述情形,尚需先提出相關訴訟並經法院判決確定,才可聲請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介紹在此:goo.gl/rdWLok. 2. 和解後反悔,是否能取消當時簽好的和解書? 若雙方在法庭上或庭外經調解或和解成立, 在法律上就已構成和解契約,原則上是不能撤銷的喔! 目前在《民法》規定的3種情況下才可撤銷. 一、和解所根據的相關文件,事後發現是偽造或變造的。 二、和解事件,經法院確定判決,但當事人雙方或其中一方在和解當時並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