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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4年6月9日 · 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處理. 一、少年法庭(少年保護法庭)的設置是為了輔導、矯治7歲以上未滿12歲的兒童,以及12歲以上未滿18歲的少年。 二、少年法庭(少年保護法庭)處理之範圍: 7歲以上未滿12歲之兒童觸法行為-兒童保護事件。 12歲以上未滿18歲之少年虞犯行為-少年保護事件。 (A) 經常與有犯罪習性之人交往者。 (B) 經常出入少年不當進入之場所者。 (C) 經常逃學或逃家者。 (D) 參加不良組織者。 (E) 無正當理由經常攜帶刀械者。 (F) 吸食或施打煙毒或麻醉藥品以外之迷幻物品者。 (G) 有預備犯罪或犯罪未遂而為法所不罰之行為者。 12歲以上未滿18歲之少年觸法行為-少年保護事件。 但少年14歲以上犯罪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應以裁定移送地檢署。

  2. 2023年6月12日 · 許多政治人物(例如立委、議員)為了服務選民,也會在選區內增設個人服務,並提供免費法律諮詢,讓民眾可以免費向律師諮詢。 林佳怡律師 除了自己本身提供 線上免費法律諮詢 外(例如電話諮詢及線上諮詢) ,以下單位也是林佳怡律師推薦的法律諮詢資源,歡迎讀者多加運用這樣的免費法律 ...

  3. 台中女律師-林佳怡律師提供法律相關常識,法律顧問諮詢,立即拿起手機「 點」下去 Line ID: hd9958,可直接加Line喔! 林佳怡律師受邀擔任彰化縣電腦商業同業公會的法律顧問 林佳怡律師很榮幸有機會受邀擔任彰化縣電腦商業同業公會法律顧問(任期:民國105年5月20日起至107年12月24日止)。

  4. 只要是未經他人同意而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或是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都構成刑法第315條之1妨害秘密罪」。

  5. 台中女律師-林佳怡律師提供法律相關常識,法律顧問諮詢,立即拿起手機「 點」下去 Line ID: hd9958,可直接加Line喔! 免費法律諮詢 近年來公家機關提供民眾的服務越來越多樣化及生活化,尤其是許多單位都設有「免費法律諮詢」的管道,讓有需要的民眾可以利用。

  6. 2017年10月2日 · 一、台中地方法院: 訴訟程序諮詢: (04)2223-2311分機3803、3805。 資料來源: 台中地方法院 網站. 二、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服務時間:每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09:00 至 11:30。 服務地點:一樓大廳旁。 服務內容:法律諮詢服務。 資料來源: 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網站. 三、台中地檢署: 台中地檢署為民服務中心派書記官一名專責訴訟輔導。 有關案件之進行情形,案件已否終結或對訴訟結果之救濟,案件處理流程有疑義者,都可以電話或親自至本中心逕向訴訟輔導之書記官諮詢,電話: (04) 2223-0921。 資料來源: 台中地檢署 網站. 四、 以上為台中法院部分提供免費法律諮詢的管道。 此外,亦可來電或來訊 林佳怡 律師 免費法律諮詢,獲得更完整之資訊。

  7. 2014年10月14日 · 王律師聲請刑事再議成功! 告訴是告訴權人(被害人、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向偵查機關陳述犯罪事實請求追訴的行為。 而檢察官經過偵查程序可能會作出起訴、不起訴、緩起訴的處分。 而「再議」就是告訴人不服檢察官所作出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的救濟制度。 簡單來說就是,告訴人不服檢察官作出的處分,而向上級法院檢察署聲請再議 (類似上訴的意思)。 這邊要特別提醒的是,依照刑事訴訟法256條第1項規定,應於接受處分書七日內敘述不服理由,經原檢察官向直接上級法院檢察署聲請再議(這種寫法是:臺灣地方法院檢察署 轉呈;臺灣高等法院分院檢察署 公鑒)。 而再議程序並無如上級審程序於361條第3項及367條後段但書規定:上訴未補提理由者,原審法院或上訴審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提上訴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