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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0年4月3日 · 勞動基準法相關假別 假別 給假原則 依據 例假 勞工每7日中應有2 人資HR兼總務經驗分享的部落格 跳到主文 在這個網路資訊發達的現代,我所知道的資訊都來自於網路,然後在依照我的職場實際經驗分享我知道的資訊,如果有誤或已經未更新的新資訊,請各位大大多多包涵,並麻煩請您們給予我新的 ...

  2. 2020年2月20日 · 首先是依據法規,勞工因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 必須治療或休養,並檢具相關證明就可以申請休假,所以只要在就診時索取診斷證明或醫療收據等,就可以合法申請病假。 當然最後還是希望大家都健健康康,但屬於自己的權益千萬不能不清楚 ...

  3. 2020年12月10日 · Q:勞工若屬非自願離職,公司都要辦理資遣通報嗎? A:. 雇主資遣員工時,應依就業服務法第33條第1項規定,於員工離職之10日前,列冊通報當地主管機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而該法所規定的「資遣」是指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13條但書及第20條所規定之情形 ...

  4. 2020年4月10日 · 一、依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規定:「勞工因普通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在左列規定範圍內請普通傷病假。 一、未住院者,1年內合計不得超過30日;二、住院者,2年內合計不得超過1年;三、未住院傷病假與住院傷病假2年內合計不得超過1年。

  5. 2020年5月5日 · 勞資關係好好聊-勞資爭議說分明 粉絲們知道如果與雇主發生勞資爭議,可以向勞工局申請調解,但如果是與包商發生爭議就不是勞工局處理的喔!包商間是屬於承攬關係,兩造為「承攬人」與「定作人」,雙方約定

  6. 2019年6月8日 · 請列印原線上通報之資遣資料,註明需變更或撤銷之原因、內容,加蓋公司大小章後,共計製作2份:1份掛號郵寄至至員工勞務提供地(工作所在地)之主管機關、1份掛號郵寄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切勿重新進行資遣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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