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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12月7日 · 2021/12/07. 社論. 【社論】《跟騷法保障人民 綿密社會安全網. 歷時近6年,《跟蹤騷擾防治法》(下稱本法上個月19日終於完成三讀是國內防範騷擾及落實性別暴力防治的一大里程碑本法將包含監視守候尾隨等8類跟蹤騷擾行為入罪化包括數位與實體過往無法可管之瘋狂傳送訊息打電話網路騷擾行為均納入規制約束明定實行跟蹤騷擾行為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攜帶凶器或其他危險物品犯之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違反保護令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法案將在公告6個月後施行上路。

  2. 2024年5月10日 · 行政院性別平等處指出性平三法修正已於今年3月8日全面實施透過強化有效打擊加害人完備友善被害人的權益保障及服務建立專業可信賴的性騷擾防治制度根據本次首度調查高達89.1%民眾認同政府民國112年大幅修正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有助於減少性騷擾發生不論從法制面及民眾支持度上均可見我國對性騷擾防治議題的高度重視。 行政院性平處表示,民眾對傳統婚姻觀念已有明顯改變。 調查顯示,75.4%民眾同意「一對情侶住在一起,即使沒有結婚的打算也沒有關係」;有高達82.7%民眾認為「無婚姻關係同居家庭成員不應受到歧視與不平等待遇」。

  3. 2022年3月8日 · 壹、案例摘要/ 某單位中尉小豪自認長相俊美,自詡花美男,與女同事相處未能掌握分寸...

  4. 2023年7月28日 · 性別平等教育法三讀 強化校園性騷擾防治. 記者郭曉蓓/臺北報導. 立法院今28日三讀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將有助於保護校園性別事件被害人的權益並有效打擊加害人並強化性騷調查救濟制度建立可信賴的性騷擾防治制度此次修法將現行條文中的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修正為校園性別事件並區分為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及校長或教職員工違反與性或性別有關之專業倫理行為。 未成年一律禁止師生戀,若為成年學生,校長或教職員工不得利用不對等權勢發展親密關係。 為讓防護網更為周延,三讀條文明定,軍事學校、預備學校、少年矯正及警察各級學校皆納入適用範圍,也納入實習人員、實習場域,確保學生於實習期間遭遇性平事件時,能有法源可以認定權責歸屬。

  5. 2021年9月10日 · 刑法之強制性交強制猥褻及性騷擾防治法之強制觸摸罪完整的性自主防護網強調對個人性自主權重視下觀諸具體的社會實踐性強制犯罪原初以性道德或多數主觀意識情感為標的之價值保護並未全然消退僅隱身於個人自由人性尊嚴或自主決定保護外衣下其與人格性價值的連結並未被切斷。 因此,有地方政府關注婦女友善議題,在社會福利中心設置「安心舒棉寶盒」,供需要者免費索取,此一舉動,展現對友善職場環境的重視,及對女性的理解和體貼,殊值肯定與效法。 綜言之,性別平權不僅是普世價值,亦是政府重要施政目標。 相關法制已大抵完備,對性別意識及相關規制的認知了解,已是職場必備知能。

  6. 2023年7月31日 · 至於此次修正性騷擾防治法有5項改革措施首先以嚴懲有效遏止權勢性騷擾特別增訂對他人為權勢性騷擾者最高可處新臺幣60萬元以下罰鍰犯權勢性騷擾罪者可加重其刑至2分之1刪除單科罰金選項其次建立可信賴的申訴調查程序新制將視不同身分類型的性騷擾事件延長申訴期限包含一般性騷擾事件從1年申訴期限延長至2年權勢性騷擾事件則延長至3年

  7. 依國軍相關規定一旦發生性騷擾事件各單位在受理性騷擾事件申訴應於7日內組成性騷擾申訴。 此一專責處理單位,應由7至9位代表組成;其中,女性代表比例不得低於2分之1,男性比例不得低於3分之1。 而由該會指派成員負責進行調查事宜時,應包含軍紀督察、法治人員及外聘委員,且女性比例不低於2分之1,並應自申訴(復)之日起2個月完成結案,必要時,得延長1個月為限。 另事件申訴(復)之決議書正本,應於決定後送達加害人及被害人;若為《性騷擾防治法》申訴案件,應另以書面通知雙方肇案時所在機關駐地之縣市政府。 同時,性騷擾案件發生時,若加害人及被害人屬於同駐營區者,應於24小時內隔離加害人,暫時調整至不同營區單位,以保護被害人不受二度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