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2017年9月6日 · 這也是為什麼侵權的通知是由星野源所屬的公司來處理的原因。. 另外,有些YouTuber是有原月薪嬌妻畫面的對照版(一邊是原影片內容、一邊是自行表演錄製的內容),這會另外涉及視聽著作的利用,有些YouTuber會推出不同版本的表演,例如,台語版,這可能還另 ...

  2. 2018年5月22日 · 合理使用,是著作權法制中最奇妙的一個設計。制度本意,是為了在保護私權之餘,還能「調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國家文化發展」(這是著作權法第一條所說的立法目的)。但其結果,卻是誘發了更多利用人與權利人之間的衝突。究其原因,大抵是因為法律規定極度抽象,而著作的利用人與權利人 ...

  3. 2017年10月11日 · 著作權法規定了那麼的著作財產權,那有沒有規定,授權應該要怎麼做呢? 著作權法第37條第1項是這麼規定的:「著作財產權人得授權他人利用著作,其授權利用之地域、時間、內容、利用方法或其他事項,依當事人之約定;其約定不明之部分,推定為未授權。

  4. 2020年12月24日 · 理論上經紀人應該與被經紀的對象具有一致、共同的利益,但實際上,經紀人(公司)與被經紀的演藝人員或創作者就是不同的主體,必然會有不同的利益考量,對於經紀人最好的,未必是對演藝人員或創作者最好,畢竟由他人來處理自己的事務,不可能完全與自己處理相同。不談個別經紀人或經紀 ...

  5. 2018年8月31日 · 但提醒讀者注意的是,智慧局只認定是否構成著作權侵害,但對於使用者是否違約,仍然是要回到授權契約的內容,但 依據智慧局的函釋,很可能的結果就是字型廠商無法以侵害著作權的民、刑事責任威脅Youtuber,最只能回歸到契約主張違約責任 。. 同一年 ...

  6. 2009年4月29日 · 對於澄清隱私權的概念與運用,本文自認不可能達成,只希望藉著前人的研究基礎,思考一點點東西,提供一點點方法上的可能,以期待將來這一權利的新生兒能日見茁壯,也提供釐清自己對隱私權想法的一個機會。. [1] 在李鴻禧老師榮退的此時特別 ...

  7. 2012年11月4日 · 一、案例事實 A君、B君及C君著有甲乙丙丁等4篇語文著作,授權被告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五南公司)出版,自訴人華杏出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杏公司)認為其早已取得系爭4篇語文著作之著作財產權,因此五南公司既未取得其同意或授權,即屬侵害其著作財產權,因而向臺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