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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服務機構進入健保資訊網服務系統(VPN)平台後,點選畫面中醫事機構常用登入或點選左方「醫事機構登入」,選擇憑證種類及輸入憑證相關資料,將電子憑證插入讀卡機,按登入鍵,進入如下畫面的「我的首頁」,左邊「服務項目」將顯示該登入人員個人所屬權限的作業清單。 從我的首頁之「服務項目」的作業選單中,將游標移至「健保卡就醫資料上傳檢核結果查詢」的作業時,會將屬於此業務的相關作業向右展開,再點選「C肝快篩結果資料查詢或下載」作業,系統即進入「現行作業區」,並執行所點選的作業選項。 二、 C肝快篩結果資料查詢或下載 【操作說明】 點選此選項畫面如下。 輸入欲申請資料之「查詢類別」、「查詢日期起日」、「查詢日期迄日」查詢範圍條件值。 按下「 申請」鈕後,顯示申請完成。 按下「下載」鈕,顯示申請清單。

  2. 2021年6月30日 · 健保公告. 訂定社區醫院及診所公費/自費COVID-19抗原快篩指引」 分類:疾管署 日期:2021-06-30. 鑑於國內疫情進入社區流行階段為擴大基層醫療服務防疫量能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開放基層醫療院所提供抗原快篩服務擴充採檢量能及提高民眾採檢可近性以及早發掘社區陽性個案加速阻斷潛在社區傳播鏈爰訂定社區醫院及診所公費COVID-19抗原快篩指引社區醫院及診所自費COVID-19抗原快篩指引」 相關指引已置於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 http://www.cdc.gov.tw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之「 醫療照護機構感染管制相關指引 」項下,請自行下載運用。 附件檔案: 社區醫院及診所公費COVID-19抗原快篩指引.

  3. 依據COVID-19抗原快篩檢驗結果,應依社區醫院及診所快篩個案處置流程」(附件2)對個案後續處置如下: 一、 抗原快篩陽性者 (一) 通報: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係法定傳染病,依據其病例定義,「臨床檢體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陽性」已符合通報定義,依法須進行通報( 可透過健保IC 卡上傳),並立即通知地方政府衛生單位。 (二) 採檢:當抗原快篩檢驗結果為陽性時,可於原院所加採核酸檢驗檢體,並送至合作之核酸檢驗機構完成送驗程序;或轉診至指定社區採檢院所,安排轉診時需將病人安置於單獨空間,並請病人依指示方式( 不可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前往。 (三) 轉診:轉診至社區採檢院所,於全民健康保險電子轉診平台進行轉診。

  4. 一、 檢驗方法:目前我國COVID-19檢驗項目為採取鼻咽或咽喉擦拭液痰液(如有),抗原快篩為初篩檢驗;若為陽性時,需以即時螢光定量RT-PCR(以下稱核酸檢驗)進行確認。 二、 檢驗試劑:以採用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准防疫專案製造或輸入之SARS-CoV-2抗原快速檢驗試劑,購買及使用皆須事先確認是否符合相關法規。 三、 採檢人員: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46 條第1 項第1款,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定病例之檢體,應由醫師採檢為原則;疑似病例或社區監測通報採檢病例之咽喉或鼻咽拭子等接觸者檢體,不限由醫師採檢,得由醫師或其他醫事人員採檢。 伍、 抗原快篩採檢點設置條件.

  5. 2021年6月24日 · 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產品核准名單說明書及操作影片均可至食藥署網站( http://www.fda.gov.tw)之業務專區 > 醫療器材 > COVID-19 防疫醫材專區 > 家用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專區查詢

  6. 三、診療畫面操作說明. 無須填入診斷碼. 於處置欄位中依篩檢結果填入FSTN 或FSTP. 如為公費篩檢請留空白. 如為自費篩檢請填:材. 4.存檔. 四、依每日上傳方式上傳資料即可 健保卡COVID19檢驗結果上傳資料查詢. 登入健保資訊網服務系統(VPN)網站,如下圖示.

  7. 疾管署說明自今年1月3日起於桃園國際機場提供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予入出境旅客自由領取截至今年1月15日旅客領取試劑數量已達30.1萬人次民眾接受度高領取狀況踴躍考量國際疫情升溫及評估機場港埠檢疫量能許可增加上開二處地點提供入境旅客領取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