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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tainan.gov.tw. 臺南市政府 (簡稱: 南市府 )是 中華民國 臺南市 最高層級的地方行政機關,在中華民國政府架構中為直轄市自治的行政機關,並同時負責執行中央機關委辦事項,臺南市的自治監督機關為 行政院 。. 現今的臺南市政府為 直轄市 之行政機關,於2010 ...

  2. 2014年9月7日 · [143] 台南A先生檢舉不法廢油回收業者間接促成鑫好及正義等黑心廠商被偵破涉嫌製造黑心油品案件。 行政院長江宜樺10月20日宣布發給50萬元檢舉獎金。

    • 歷史
    • 環保行政機關沿革及重要法案
    • 參考文獻

    環境運動的興起

    1. 台灣從1950年代開始工業化,其所導致的污染和破壞,到1970年代已經非常嚴重,但直到1980年代被經濟成長所麻醉的台灣社會,才被層出不窮的公害事件喚醒,反公害組織和環保團體大量出現,環保運動風起雲湧。環保運動發展至今,已經成為影響台灣社會未來發展的重要力量。 1. 1985至1988年這段環運快速興起的時期,重要的環保團體紛紛成立。反核四的學界人士組成「新環境雜誌社」,於1986年開始發行刊物;後來促成了「新環境基金會」和「主婦聯盟基金會」的成立(1987年9月)。以「知識的、草根的、行動的」組織屬性自我定位的「台灣環境保護聯盟」,於1987年11月成立,許多教授身份的成員積極參與各項地方民眾的環保抗爭,並在各地結合地方環保人士成立分會。以結合環運幹部為主的「台灣綠色和平組織」也在1988年初成立。在這段期間,許多大專學生組織「調查團」或「工作隊」,走出校園,下鄉關懷,並在校園內成立環保社團。 1. 為因應反公害抗爭風起雲湧的社會趨勢,中央政府在1987年提出了「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兼籌並顧」的「現階段環境保護政策綱領」,並設置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隨後各級地方政府也設置...

    第一個民間反公害團體

    1985年6月,台中縣大里鄉反對三晃農藥廠污染的鄉民,以闖入工廠的直接抗議行動,揭開了台灣地方住民反公害「自力救濟」運動的序幕;他們在1986年4月成立了台灣第一個民間反公害團體─「台中縣公害防治協會」。

    環境權的爭取

    1. 環運在1987年7月,政府解除戒嚴令的前後數年內,被視為挑戰政府公權力的力量,而受到來自政府的打壓。但當時也正是台灣追求民主化、本土化的「黨外運動」興起的時代,黨外人士在1986年9月成立民主進步黨。當時環運的參與者,除了受害居民外,大多是民主運動的支持者,環運也因而與民主運動互為支援,前者豐富了後者的內涵,後者增加了前者的力量。 1. 1992年立法院全面改選後,政治空間大開,環運對政策的影響力增加,但政黨對環運的參與卻減少,而運動的形式也由直接行動逐漸轉向政策游說為主。因此,環運是在公害事件繼續發生、民主和本土意識逐漸普及,以及國際環保議題愈來愈受重視(1992年聯合國召開「地球高峰會議」)的情況下發展過來。 1. 1.1. 議題:核電、核廢料、石化、水泥、森林、高爾夫球場、地方公害、法令、理念宣揚。 1.2. 方法:請願、公聽會、說明會、遊行、靜坐、圍廠。 1. 公民投票結果不被尊重 1. 核四公投促進會(1994年9月13日)三次千里苦行,全國性核四公投尚未成功。 2. 環境權和非核條款入憲(1991年以來)未能成功。

    重要法案

    1. 1972年11月10日,制定飲用水管理條例。 2. 1974年7月11日,制定水污染防治法。 3. 1974年7月26日,制定廢棄物清理法。 4. 1975年5月23日,制定空氣污染防制法。 5. 1983年2月1日,制定噪音管制法。 6. 1986年7月1日,行政院環境保護小組成立。 7. 1986年11月26日,制定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 8. 1987年10月2日,行政院核定「現階段環境保護政策綱領」。 9. 1991年5月1日,制定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二項(經濟與科學技術發展,應與環境及生態保護兼籌並顧)。 10. 1992年2月1日,制定公害糾紛處理法。 11. 1994年12月30日,制定環境影響評估法。 12. 1998年7月2日,行政院核定「國家環境保護計劃」。 13. 1999年1月20日,空氣污染防治法第三次修正,增訂環境行政訴訟條款。 14. 2000年2月2日,制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15. 2000年10月27日,張俊雄內閣上任後,立即宣布停建核四,因立法院決議反對,於2001年2月14日宣佈復工續建。 16. 2002年12月11日,制定環境...

    政府機關沿革

    1. 1971年3月,行政院衛生署成立,下設環境衛生處。 2. 1982年1月29日,衛生署環境衛生處改制為衛生署環境保護局。 3. 1982年7月1日,台北市與高雄市政府成立環境保護局。 4. 1983年8月9日,台灣省衛生處環境保護局成立。 5. 1987年8月22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成立。 6. 1988年1月15日,台灣省環境保護處成立。 7. 1988年7月1日,台北縣等12縣市成立環境保護局。 8. 1991年7月1日,全省21縣市環境保護局完成設立。 9. 1997年8月23日,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成立。 10. 2001年4月26日,行政院非核家園宣導委員會成立。 11. 2002年5月,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改組,由行政院長擔任主任委員。 12. 2002年9月13日,行政院非核家園推動委員會成立。

    其他來源

    1.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中華民國重大環境事件彙編. 臺北市: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民國100年11月. ISBN 9789860298253. 請檢查|date=中的日期值 (幫助)

  3. 2013年10月20日 · 10月8日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接獲檢舉並通報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後查獲頂新味全集團旗下正義公司前處長鑫好公司負責人吳容合涉嫌將飼料油謊稱食用豬油賣給正義公司正義公司旗下油品維力清香油」、「維力香豬油」、「正義香豬油

  4. 1982年1月29日,行政院衛生署環境衛生處升格為「行政院衛生署環境保護局 」,原經濟部水污染防治業務及內政部警政署交通噪音管制業務併入該局,另成立南區環境保護監視中心。 1987年8月22日,行政院衛生署環境保護局升格為 ...

  5.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 (簡稱 環管署 )是 中華民國環境部 的所屬機關,負責督導 地方政府 環保事項執行、垃圾處理設施(垃圾焚化廠、垃圾衛生掩埋場)、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環境衛生、環境執法與土壤及 地下水 水污染 相關業務、督察違反環保法規事件之稽查等現場工作。 另設有北、中、南三區環境管理中心。 沿革 [ 編輯] 1947年 臺灣省政府 成立,下設「 臺灣省政府衛生處 」負責公害防治及環境衛生之改善暨輔導。 1955年,增設「臺灣省環境衛生實驗所」。 1974年, 臺灣省政府建設廳 成立「臺灣省政府建設廳水污染防治所」。 1983年8月9日,臺灣省政府建設廳水污染防治所與臺灣省環境衛生實驗所合併為「 臺灣省政府衛生處環境保護局 」。

  6.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城西垃圾焚化廠 為一座位在 臺灣 臺南市 安南區 的 垃圾焚化廠 ,該廠由 臺南市政府 環境保護局擁有產權 [3] ,並委託信鼎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廠區維護與營運事宜 [2] 。 沿革 [ 编辑] 城西垃圾焚化廠最早之預定興建場址位於臺南市的灣裡地區並且當時這項計畫是由 臺灣省政府 環境保護局透過 中美基金 的贈款委託中華顧問工程公司來完成焚化廠的規劃工作,然而後續焚化廠之規劃計畫受到當地居民強烈反彈,因此焚化廠廠址重新遴選,最終決定將焚化廠廠之訂於安南區城西里內 [4] 。 位在安南區的焚化廠廠址原為 國有財產局 所有,後經臺南市政府辦理土地利用變更將該地變更為垃圾處理場用地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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