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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3月26日 · 各省分时电价机制内容大体相同部分有差异大部分省份的峰谷价格较平段上下浮动约50%部分省份峰谷价差则更大最大达4.5:1。 一是分时电价执行范围方面,基本实现大工业用电“全部执行”、一般工商业用电“部分执行、选择执行”。 目前,已有22个地区对全部大工业用电实施分时电价,仅安徽、四川、重庆、海南等个别地区按变压器容量或电压等级设置了最低执行要求;19个地区按照变压器容量或细分用户类别(如非普工业、商业等)对一般工商业部分执行(含6个可选择执行地区),其中7个地区对全部一般工商业用户强制执行。 比较特别的是,浙江明确提出自2024年起一般工商业全部执行分时电价;江西则暂缓对一般工商业用户执行分时电价,但已执行用户可选择是否继续执行。

  2. 2023年9月4日 · 延长午间段时长,调整后的峰平谷时段分别为: 高峰时段8小时:8:00—11:00,19:00—24:00;. 平时段8小时:11:00—13:00,17:00—19:00,0:00—4:00;. 低谷时段8小时:4:00—8:00,13:00—17:00。. 二、扩大峰浮动比例。. 在段电价基础上,高峰、低谷电价上下 ...

  3. 2023年11月30日 · 工商业用户容量补偿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 (包括煤电容量电价分摊标准、抽水蓄能容量电费分摊标准等)、以及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 (不含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 牵引用电、小于 1 千伏用户)代理购电价格,执行分时电价政策,各类分摊损益等其他电价部分不执行。 二、浮动比例. 低谷时段下浮70%、深谷时段下浮90%、高峰时段上浮70%、 尖峰时段上浮100%。 三、时段划分. 1.冬季 (1月至2月、12月)

  4. 2024年4月7日 · 为契合用电负荷特性变化,适当调整峰时段划分,冬季(1月、12月)每日18:00-20:00为尖峰时段,08:30-11:30、20:00-21:00为高峰时段,00:00-06:00为低谷时段,其余为段;夏季(7-9月)每日20:30-22:30为尖峰时段,16:30-20:30为高峰时段,00:00-06:00

  5. 2024年4月22日 · 同时,为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综合考虑光伏投资成本回收,并进一步拉价差,新能源价格浮动比例提升至30%,即用户与新能源段交易申报价格不超过基准电价,峰段交易申报价格不低于段价格的130%,段交易申报价格不超过段价格的70%。

  6. 2021年8月6日 · 分时电价,顾名思义就是不同时间段的电价,这个主要体现的是电力在不同时间的不同价值,即同一地理位置,不同时间的电,价格不同。 此前电力市场中,普遍采取峰谷平的电价,这次文件在峰谷平的基础上,提出了尖峰和深谷电价,将全天24小时划分为5种电价,价差将进一步拉。 那么这种情况下,如何对分布式光伏形成利好呢? 我们接下来看。 此次文件的重点: #1. 基本确认了尖峰缺电长期存在的趋势. 并且电价贵的时段会更贵,便宜的时段将更便宜。 这条非常重要,明确了未来项目的投资背景。 即尽量投资能在高电价时段的发电设施,分布式光伏显然是其中之一。 #2. 尖峰时间段的电价,还将呈现空间价差进一步拉的趋势。

  7. 2024年2月22日 · 一、适当调整峰时段划分。 为契合用电负荷特性变化,适当调整峰时段划分,冬季(1月、12月)每日18:00-20:00为尖峰时段,08:30-11:30、20:00-21:00为高峰时段,00:00-06:00为低谷时段,其余为段;夏季(7-9月)每日20:30-22:30为尖峰时段,16:30-20:30为高峰时段,00:00-06:00为低谷时段,其余为段;其他季节(2-6、10-11月)16:00-22:00为高峰时段,00:00-06:00为低谷时段,其余为段。 二、暂缓实施尖峰电价。 尖峰时段用电暂执行高峰时段电价标准。 后续视电力供需紧张形势,并结合经济社会承受能力,适时予以恢复。 三、试行重大节假日深谷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