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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健保署提醒 姻親關係非屬依附眷屬加保範圍. 113-05-17 不明人士假冒健保署通知退款 呼籲提高警覺勿上當!!! 109-02-24 再次提醒,小心健保詐騙喔! 108-09-01 有關Line群組謠傳接收健保署電子郵件可能中勒索軟體一事,經本署調查並非事實,特此澄清! 113-05-29 本署為 ...

  2. 最新版藥品給付規定內容(整份帶走)-113.04.22更新-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服務-健保藥品與特材及醫療服務-健保藥品-藥品相關法規與規範-藥品給付規定-最新版藥品給付規定內容(整份帶走)

  3. 服務據點. 高屏業務組. 辦公室地點、時間及電話. 一、高屏業務組為提昇服務品質,朝向《一處收件、全程服務》之綜合受理的服務作業,特於一樓設置聯合服務中心服務民眾申辦各項健保相關業務。 二、服務時間: 高屏業務組服務時間:週一~週五 8:30-17:30 (一樓聯合服務中心中午無休) 聯絡辦公室服務時間:週一~週五 8:30-17:30 (中午無休) 三、服務項目: (一)承保業務. 投保單位新成立、變更、歇業、註銷、解散、停業. 加、退保異動表件受理及收件. 補印繳款單及欠費資料查詢. (二)健保卡業務. 健保卡補、換發申請及領卡. (三)分期攤繳業務. 欠費分期攤繳及紓困基金貸款. (四)醫療業務. 重大傷病證明申請、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及醫療費用申報收件. (五)其他健保業務.

  4. 署本部各業務服務窗口. 臺北業務組. 分區範圍: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宜蘭縣、金門縣、連江縣. 北區業務組. 分區範圍:桃園市、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 中區業務組. 分區範圍: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 南區業務組. 分區範圍:雲林縣、嘉義市、嘉義縣 ...

  5. 50元. 診 所. 50元. 50元. 50元. 50元. 註:. 凡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門診就醫時不論醫院層級,基本部分負擔費用均按診所層級收取 50元。. 持轉診單就醫後一個月內未逾四次之回診、門診手術後、急診手術後或住院患者出院後1個月內之第一次回診,及生產出院後6 ...

  6. 地址:100415臺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8-9樓. 電話: (02)2191-2006. 健保諮詢及醫療申訴專線:0800-030598. 傳真: (02)2348-6746. 服務時間: 8:30-12:30;13:30-17:30. 交通資訊: 捷運:捷運臺北車站M8號出口對面,步行約1分鐘. 公車:所有到達臺北車站之公車路線皆可搭乘,步行約5分鐘(本部分僅提供參考) 臺北車站(青島):2、5、37、88、88區、222、295、295副、604、648、849、849屈尺社區、藍1、信義幹線.

  7. 重要政策. 部分負擔專區. 全民健康保險為社會保險制度,部分負擔為保險對象到健保特約醫療院所就醫時,必須自行負擔一小部分醫療費用,落實分級醫療,導引正確就醫行為,讓醫療資源合理分配運用,建立可長可久的全民健康保險制度。 我國醫療機構分為四級,分別為基層醫療單位、地區醫院、區域醫院及醫學中心,為讓各級醫院各司其職、分工合作照顧病患,生病時先找附近基層醫療單位或家庭醫師就醫,病情需要再由醫師專業判斷協助轉診。 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在基層診所就醫,讓大型醫院回歸照顧急重難罕的角色。 透過部分負擔制度導引民眾正確就醫行為,提升用藥安全,珍惜醫療資源,調整部分負擔的同時,亦保障弱勢族群就醫權益。 部分負擔調整方案 (112年7月1日起實施) 現行部分負擔規定. 醫療院所特約類別查詢. 分級醫療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