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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勞動部勞工保險 (簡稱 勞保局 )為 中華民國勞動部 所屬機關,負責主辦 勞工保險 與 就業保險 ,並受委託辦理 國民年金 與 農民健康保險 。 沿革 [ 編輯] 勞工保險局一樓服務台出入口. 1950年, 臺灣省政府 開設勞工保險,委託 台灣人壽 勞工保險部 負責勞工保險業務。 1960年4月16日,「 臺灣省勞工保險局 」成立,中央主管機關為 內政部 ,地方主管機關為省/市政府社會處或社會局。 業務、財務及爭議事項由「 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 」負責。 1968年,《勞工保險條例》第一次修正, 行政院 修正《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勞工保險之實施區域擴大至 金門縣 、 連江縣 及 臺北市 。

  2. 中華民國勞動部 是 中華民國 有關 勞工 、 人力資源 等 勞動 事務的 最高主管機關 ,並負責辦理 社会保险 類的 勞工保險 ,與代辦 國民年金 。 其前身為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 歷史. 1947年,《 中華民國憲法 》施行前, 國民政府 曾計畫在 行政院 成立「 勞動部 」。 1948年5月13日,行政院改成立「社會部」,原先規劃的勞動部降編為社會部下的勞工部門。 1949年3月21日,裁撤社會部,勞工業務改由 內政部 負責,成立「 內政部勞工司 」。 1987年8月1日,內政部勞工司改制,獨立升格為「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 1999年7月, 精省 後,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承接原屬臺灣省政府勞工處業務,臺灣省政府勞工處改組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部辦公室。

  3. 信用式電話(利用任何通話設備,如一般市內電話、公用電話、行動電話等撥接電話輸入帳號和密碼,所產生的通話費用歸屬帳號持有者。 040 物聯網專用門號 [13]

  4. 勞動部勞工保險(簡稱勞保局)為中華民國勞動部所屬機關,負責主辦勞工保險與就業保險,並受委託辦理國民年金與農民健康保險。 沿革 [ 编辑 ] 勞工保險局一樓服務台出入口

  5. 東縣政府. 屏東縣政府 是 中華民國 屏東縣 最高層級的地方行政機關,在 中華民國政府 架構中,為 地方自治 的行政機關,同時負責執行中央機關委辦事項。. 屏東縣的自治監督機關本為 臺灣省政府 ,臺灣省 虛級化 後業務與功能被大幅縮減,屏東縣的自治監 ...

  6.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簡稱 勞發署 )是 中華民國勞動部 所屬機關,負責 中華民國 就業服務、 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 與技術士 證照 業務、 身心障礙者 及特定對象就業訓練、 外籍勞工 聘僱許可與管理等事項。 歷史 [ 編輯] 1964年 中國國民黨第九屆中央委員會 第二次全體會議(九屆二中全會)通過、1965年 行政院 頒布《民生主義現階段社會政策》,明定積極創造 就業機會 ,調整人才需求,擴充就業輔導機構,舉辦 職業訓練 並建立工廠 學徒 制度。

  7. 中華民國警察分局列表. 本列表列出 中華民國 各直轄市、縣市 警察局 下轄的警察分局及警察所。. 警察分局前身為1920年 臺灣行政區劃 為州廳-郡市-街庄制度中,郡役所置庶務、警察2課。. 1945年將警察課改稱警務課及警察所,1950年9月將警務課及警察所撤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