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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8年11月20日 · 記者陳宜加台北報導汽車保險有新制上路行政院核定修法增訂被保險人更換汽車銜接投保時無論是否仍向原保險公司投保皆可以按日數比例退還保費另增訂汽車達全損或推定全損時被保險人可選擇全損現金賠償或全損修復賠償保障更完善現行自用汽車保險定型化契約範本暨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7年未修配合相關法規現況並考量汽車保險實務運作情形消保會審查通過修正案並已獲行政院核定消保處簡秘陳星宏表示修正案預計年底前由金管會公告上路。 消保處表示,目前實務上被保險人淘汰舊車、購置新車時,往往會向保險公司申請退保舊車保險,為利被保險人,這次最大修正重點,即為增訂被保險人更換汽車銜接投保時,無論是否仍向原保險公司投保,皆可按日數比例退還保費。

  2. 2012年3月29日 · 依規定當任意汽車險損失率高於六十五就屬於出險率過高保費可能調高去年任意汽車險損失率約六十至六十三%。 去年九月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接獲本案檢舉十一月就陸續約談明台產險員工預計近期將發動另一波大規模約談行動據指出目前汽車險佔產險業務超過五成車商見有利可圖旗下會成立保險代理人公司民眾買新車時業務員會順勢招攬購車險車主若同意業務員會轉由保險代理人接單再將保單轉給產險公司。 產險給車商高佣金 招攬車險. 而產險公司的汽車險保單,其主要來源是汽車經銷商,汽車經銷商遂一再要求提高佣金率,佣金甚至曾高達卅%以上,金管會介入後,車險佣金上限已改為十八.四%,但產險公司之間競爭激烈,導致除了正常佣金外,還有所謂的「undertable」(暗盤、回扣)陋規。

  3. 2018年7月10日 · 顏子傑說六月間經召開公務車投保研商會議後決議明年起公務汽機車統一投保強制險第三人責任險傷害財損及附加超額),汽車另加保車體損失險預估一年保費為兩千五百萬元今年的部分另要求各局處從業務費支出加保而在警車消防車方面市警局消防局均指出因勤務需求均長期投保強制險第三人責任險消防局更提高傷亡給付增加三百萬元保額。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地方今日熱門. 網友回應. 議員促應全面投保「公務車只保強制險,出了車禍,難道得由基層扛?

  4. 2016年8月30日 · 首頁 > 關鍵字 > 任意險. 「任意險相關新聞. 社會 2016/08/30 15:16. 保300萬只賠百萬 喪家批保險公司冷血. 保險額度300萬元,但死亡之後,保險公司只願意賠付100萬元,喪家批保險公司冷血。 嘉義縣水上警分局柳林派出所王姓員警,8月18日駕警車巡邏時,行經內溪村防汛道路,與騎機車的72歲黃姓阿嬤擦撞,阿嬤送醫... 保險額度300萬元,但死亡之後,保險公司只願意賠付100萬元,喪家批保險公司冷血。 嘉義縣水上警分局柳林派出所王姓員警,8月18日駕警車巡邏時,行經內溪村防汛道路,與騎機車的72歲黃姓阿嬤擦撞,阿嬤送醫.

  5. 2011年7月21日 · 從人的部分考慮的是保戶的年齡、性別及理賠紀錄,從車部分則只看車種,不同的車種費率就不同,這其中多少帶有些許的懲罰性色彩。 專家:趕快把車過戶給人. 另名黃姓產險業者說同樣基於風險係數的概念對於三年內無出險紀錄的車主保險公司會在第四年自動調降其費率。 如果甲先生原車三年內無出險,卻在第四年換新車,因為從人認定,所以新車儘管是第一年加保,卻可享原車第四年調降的優惠。 不過這樣的「連坐」性保費漲價,只適用於汽車之間,因為機車的強制險是固定費率,所以開車出險,不會導致機車強制險調漲;騎車出險,也不會讓汽車險漲價。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生活今日熱門. 網友回應.

  6. 2020年11月18日 · 該產險理賠人員更強調任意險是車主自行決定是否投保如車體險竊盜險第三人責任險乘客險等等這些保險都不會因為疾病而不理賠綜合以上查核中心認為疲勞駕駛的肇責遠大於因病導致的車禍而會有疾病爭議的保險主要是意外險」,其他保險多不受疾病影響且汽車產物保險的理賠範圍也包括疾病出事故」。 因此,判定傳言為「錯誤」訊息。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生活今日熱門. 網友回應. 近日通訊軟體上流傳一則訊息宣稱,開車發生意外時,不能向警方說身體不適,而要改說視線不好或閃神,要盡量以意外為理由,否則保險公司可能會不接受理賠。

  7. 2023年5月9日 ·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昨8日正式公告計程車客運業投保旅客責任保險最低投保金額」,規定計程車客運業應投保150萬元以上旅客責任保險並自6月15日生效相關規定實施後全國9.1萬輛計程車都要投保150萬以上旅客責任保險未投保者可罰3千到3萬元的罰鍰。 立法院會去年5月三讀通過修正公路法部分條文,明定計程車客運業應投保旅客責任保險,未依規定投保者,處新3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於條文公布後1年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