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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為配合國家語言發展法,外交部今天表示,已修正公布「護照條例施行細則」第14,將有關護照外文姓名音譯的規定,修正為「國家語言」,包括閩南、客家、原民等語言的逐字音譯都可使用。

  2. 今天就外交部透過修改護照條例施行細則第3條,想明確禁止「台灣國」貼紙情形,提出質詢並取得外交部同意刪除該修正條文無礙執行的回答。 另外就衛福部簽訂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ㄧ案,質詢目前的缺失...

  3. 中華民國外交部於2015年11月16日頒布《護照條例施行細則修正草案,對原條例中第五條第二項「不得擅自在護照上增刪塗改或加蓋圖戳」的範圍作出說明,規定此範圍包括護照封面、封底及內頁。

  4. (注意紅圈) 黨國政府除了急速修改《護照條例施行細則護照貼看似「違規」,還動用檢調系統來打壓參與這場運動的各個核心人物。 還以為台灣有言論自由嗎?

  5. [新護照]想要去把護照的英文名換成台羅,順便換新款護照。 但是看了一下外交部的網站,更換外文名還要其中一項檢附證明: (1)我國或外國政府核發之外文身分證明或正式文件。

  6. 護照條例修正 閩客原民語音譯都可當正式外文名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這真的讚 latest #8 掰噗~ 覺得 3 years ago 真是講到我的心坎裡 路邊攤宅老闆 3 years ago Daiuan 寧如魚 說 3 years ago 台灣國Dolphin 說 3 years ago ...

  7. 護照施行細則,馬政府原訂貼紙罰則交立院「備查」,在外交國防委員會綠委一致決議,將備査改審查,而且取消罰則。 外交委員會通過後,送交大會審查,親民黨在大會程序中,要求黨團協商,現還在協商程序一個月中,根本沒有所謂的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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