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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3日 · 網友回應. 作家馮光遠6年前批評總統府前資政金溥聰是「男妓」,並指金與時任總統馬英九有「特殊性關係」,3年前馮獲判無罪確定後,卻又在臉書諷金是「法院認證的男妓」、「混蛋、爛咖」,金溥聰針對此部分再度提告,刑事上馮已被判罰金5000元定讞,民事上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判馮須賠償50萬元,並在馮的臉書粉絲專頁置頂刊登道歉聲明,全案定讞。 馮光遠6年前批評金溥聰與時任總統馬英九有「特殊性關係」、並指金是「男妓」,金告馮妨害名譽,刑事部分馮獲判無罪確定,民事上,高院更一審今年3月判馮須賠償50萬元。
- 「特殊性關係」金溥聰逆轉勝 馮光遠判賠100萬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2015/10/06 11:11.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總統府資政、 ...
- 金溥聰告馮光遠又一章 民事判馮賠15萬元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網友回應. 名嘴馮光遠與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之戰的訴訟戰 ...
- 「特殊性關係」金溥聰逆轉勝 馮光遠判賠100萬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2018年3月22日 · 高院更一審認定作家馮光遠侵害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的名譽權,今天判決馮光遠應賠償金溥聰新台幣50萬元。 金溥聰晚間發表聲明,感謝二審及 ...
2015年10月6日 · 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不滿作家馮光遠指他與總統馬英九有「特殊性關係」,向馮光遠提告求償,一審民刑事均判無罪、免賠,但二審今(6)日出爐,台灣高等法院逆轉改判馮須賠100萬元及登報道歉。 全案可上訴。 馮光遠強調此判決影響言論自由,一定上訴。 作家馮光遠前年在臉書批時任總統府資政金溥聰「做多少傷害台灣新聞專業、道德的下三濫事情,最後還不是靠著跟馬英九的特殊性關係…拿下台灣駐美代表職務。 」另批評「「人渣」、「爛貨」等語,金溥聰狀告民刑事,一審刑事無罪,民事免賠、免道歉,但二審今天逆轉判賠。
臺灣正體. 馮光遠 (英語: Neil Peng ,1953年9月23日 — ),筆名 徐玖經 ,生於 臺灣 新北市 三重區 , 外省 第二代,籍貫 中華民國 上海市 ,是 記者 、 作家 、 編劇 、 攝影 、 劇場 工作者及 政治人物 ,曾任《 中國時報 》主筆、副總編輯。 馮也是《 給我報報 》、 憲政公民團 創辦人,並曾受聘於 金石堂書店 擔任 行銷 創意總監 ,經常發表 幽默 與政治諷刺文章。 生平 [ 編輯] 舉著「我們都是錢衷時」參加 反媒體壟斷大遊行 的馮光遠. 父母皆來自上海,1949年隨 中華民國政府 軍隊撤退抵臺。 其父馮國華曾於馮光遠小學四年級那年,當選臺北縣三重市 市民代表 ,只任一屆。
2015年10月6日 · 日前金溥聰不滿作家馮光遠指他與總統馬英九有「特殊性關係」,向馮光遠提告求償200萬及登報道歉,刑事部分雖獲判無罪,但民事部分6日二審逆轉,須賠金溥聰100萬元及登4大報頭版道歉,全案可上訴,馮光遠表示不服,一定上訴。 當時馮光遠分別以「蠢材」、「下流」、「特殊性關係」、「男妓」的用語批金溥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