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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領獎期間自113年4月6日起至113年7月5日止,中獎人請於領獎期間攜帶國民身分證(非本國國籍人士得以護照、居留證或內政部移民署核發入出境許可證等替代)及中獎統一發票,依代發獎金單位公告之兌獎營業時間臨櫃兌領,逾期不得領獎。
113年 03 ~ 04 月. 2. 113年 01 ~ 02 月期統一發票特別獎及特獎中獎清冊. 3. 113年 01 ~ 02 月. 4. 112年 11 ~ 12 月期統一發票特別獎及特獎中獎清冊. 5. 112年 11 ~ 12 月.
113年01-02月特別獎、特獎中獎清冊 1,000萬特別獎 200萬特獎 序號 發票 號碼 開立發票營業人 營業地址 交易項目 1 **16620962 Google Asia Pacific Pte Ltd 店招:Google Play 臺北市信義區 應用程式,30元 。 2 **16620962 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 店招:台灣 ...
1.領獎期間自113年2月6日起至113年5月6日止,中獎人請於領獎期間攜帶國民身分證(非本國國籍人士得以護照、居留證或內政部移民署核發入出境許可證等替代)及中獎統一發票,依代發獎金單位公告之兌獎營業時間臨櫃兌領,逾期不得領獎。
最新消息. 統一發票使用載具歸戶並設定獎金匯款帳戶,中獎獎金免納印花稅! 更新日期:112-01-31.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沙鹿分局. (臺中訊)陳小姐來電詢問,電子發票領取中獎獎金時是否需繳納印花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政府所舉辦之獎券中獎獎金,如統一發票、公益彩券等,中獎獎金250元 (含)以上者,中獎人出具之領獎收據,依印花稅法規定應按中獎金額千分之4,貼繳印花稅。 例如中獎獎金為1,000元,須貼用4元之印花稅票。 如以收受支票方式領取獎金,並在領據上註明票據名稱及號碼,則無須貼用印花稅票。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提供統一發票自動對獎及中獎獎金自動匯入帳戶,民眾消費可使用手機條碼儲存雲端發票或運用已歸戶至手機條碼的各式載具儲存雲端發票,並於開獎當月25日前到「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網站 (網址: https://www.einvoice.nat.gov.tw/ )完成領獎帳戶設定,系統除了自動對獎外,獎金還會自動匯入指定好的金融帳戶,是個一勞永逸的好選擇。
2.統一發票未依規定載明金額者,不得領獎。. 3.統一發票買受人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部隊及營業人者,不得領獎。. 4.中三獎 (含)以上者,依規定應由發獎單位扣繳20﹪所得稅款。. 5.中五獎 及雲端發票專屬獎500元(含)以上者,依規定應繳納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