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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機關、學校所在地區,經機關、學校首長視實際情形自行決定停止上班及上課後,應通知所屬公教員工、學生及透過當地傳播媒體播報,並通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其有上一級機關,並應報上一級機關備查。.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須將決定發布情形,通報 ...

  2. 天然災害停班停課,係事實上無法上班上課之臨時性緊急應 變措施,係為使人員對天然災害及時預防、處理、復原等因 應作為,以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物損失

  3. 113年1月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QA.pdf 113年1月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QA圖卡版.pdf 瀏覽數: 分享 30015 新竹市元培街306號 No.306, Yuanpei Street,Hsinchu,Taiwan 30015,R.O.C. OK ...

  4. Q3:天然災害發生時(後),勞工在什麼情況下可以不出勤? A:本要點明定天然災害發生時,如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中 任一轄區首長已通告停止辦公或工作所在地未通報停止辦公,但 因天然災害因素阻塞交通致延遲或未能出勤時,勞工可不出勤。

  5. (一)勞工工作所在地經轄區首長依「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 」(以下稱作業辦法)規定通報停止辦公,勞工因而未出勤時。 (二)勞工工作所在地未經轄區首長依作業辦法規定通報停止辦公,惟勞. 工確因颱風、洪水、地震等因素阻塞交通致延遲到工或未能出勤時. 。 (三)勞工工作所在地未經轄區首長依作業辦法規定通報停止辦公,惟其. 居住地區或其正常上(下)班必經地區,經該管轄區首長依作業辦. 法規定通報停止辦公,致未出勤時。 7. 七、勞工因前點所定之情形無法出勤工作,雇主宜不扣發工資。 但應雇主. 之要求而出勤,雇主除當日工資照給外,宜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

  6. 天然災害發生後,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自行決定停止上班及上課,於事後陳報機關、學校首長: 一、為清理天然災害所造成之普遍性災害。

  7. 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是中華民國政府 災害管理的一項法規。 針對 臺澎金馬地區 受 天然災害 影響時,衡量各地區縣市機關及公、私立學校停班停課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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