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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財政部關務署進一步表示,旅客攜帶超過250片口罩入境,應填具中華民國海關申報單向海關申報,並經紅線檯通關。 超過部分,為非醫用口罩者,應先向貿易局線上申請輸入許可,如為醫用口罩者,除申辦貿易局輸入許可外,另應向食藥署書面申請個人自用同意文件,旅客應檢具貨品進口同意申請書及專案進口醫療器材供自用之切結書等資料逕向該署申辦。 至申辦流程,可至貿易局網站/口罩輸入許可QA (網址:https://www.trade.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4070&pid=703895)及食藥署外網 (網址:https://www.fda.gov.tw/TC/siteContent.aspx?sid=2237)查詢。

  2. 自112年5月1日起,入境旅客攜帶總量250片以下之口罩,得免申報及免輸入許可,逕由綠線檯通關。. 攜帶超過250片口罩入境,應填具中華民國海關申報單向海關申報,並經紅線檯通關。. 超過部分,如為醫用口罩者,應向食藥署書面申請個人自用同意文件。. 擇由 ...

  3. 該署並提醒民眾,自即日起至4月30日止,輸入口罩供自用且低於1,000片者,業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同意准予免提出藥物樣品供自用之申請,逕予放行,如超過1,000片者,於填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防疫用醫療器材自用切結書」後,亦得

  4. 業務公告. 臺中關. 公告本關113年3月31日前所取及已解除專案保管尚未領回之貨樣,請自公告日起1個月內領回。 2024-06-03. 臺北關. 公示送達本關113年5月27日北普竹字第1131034462號函1份(如附件)。 2024-06-03.

  5. 關務署進一步表示,7月1日之前並未針對醫用口罩訂定專屬貨品分類號列,而係分列於6307.90.50.11-5「梭織或針織布製且不含濾片之口罩,過濾效果94%及以上者」、6307.90.50.19-7「其他紡織材料製口罩,過濾效果94%及以上者」、6307.90.50.21-3「其他梭織或針織布製且不 ...

  6. 1個手機門號僅能綁定1個身分證字號. 貨物 (含一般國際寄送及跨境網購)只要進口臺灣均須向海關申報,而進口人委由報關業者向海關申報進口貨物時,應提供報關業者相關委任文件,惟紙本報關委任文件對民眾個資保護不足,亦影響快遞貨物通關時效,故為提供 ...

  7. 1. 桃園國際機場第一航廈: (03)398-2298. 2. 桃園國際機場第二航廈: (03)398-3391. 3. 臺北松山國際機場: (02)2546-4698. 四、入境旅客攜帶一般物品提領手續. (一) 旅客本人申請,須攜帶下列文件: 1. 留關待辦手續行李收據正本。 2. 旅客本人之護照正本. 3. 發票及相關文件。 (二) 旅客委託他人代辦,須攜帶下列文件: 1. 留關待辦手續行李收據正本。 2. 旅客本人及受委託人蓋章簽名之委託書或代辦申請書。 3. 旅客本人之護照影本。 4. 受委託人之身份證件正本。 5. 發票及相關文件。 (三)以旅客或公司名義報關者,報關應檢附之文件如下: 1. 留關待辦手續行李收據正本。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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