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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凡申請「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申領或變更及「建築物室內裝修業」設立登記或變更登記者,請檢附下列基本及相關資料郵寄至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建築管理組

  2. 申請「建築物室內裝修業之設立登記應附文件如下(全一份): 一、申請書. • 請蓋妥廠商及負責人之印鑑。 • 所有聘僱之專業技術人員需簽名或蓋章。 二、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影本請加蓋公司大小章並註記「與正本相符」。 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如經濟部或臺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之公文及設立或變更登記表(營業項目須有代碼E8) 作業天數. 14天. 聯絡窗口. 建築管理組 王小姐 (02)87712878. 下載臨櫃申請表單. 你對此服務的說明滿意嗎? 滿意 普通 不滿意.

  3. 2018年11月19日 · 凡申請「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申領或變更及「建築物室內裝修業」設立登記或變更登記者,請檢附下列基本及相關資料郵寄至 內政部營建署建築管理組

  4. 室內裝修業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經當地主管建築機關查明屬實後,報請內政部廢止室內裝修業登記許可並註銷登記證: 一、登記證供他人從事室內裝修業務。

  5. 室內裝修業申請換發登記證,應檢附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原登記證正本。 三、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四、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 室內裝修業逾期未換發登記證者,得依前項規定申請換發。

  6. 凡申請「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申領或變更及「建築物室內裝修業」設立登記或變更登記者,請檢附下列基本及相關資料郵寄至內政部營建署建築管理組(105404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2樓)。

  7. 2015年1月12日 · 凡申請「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申領或變更及「建築物室內裝修業」設立登記或變更登記者,請檢附下列基本及相關資料逕送或郵寄至 內政部營建署建築管理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