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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年終獎金發放標準. 年終獎金通常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固定的(經常性給予),一種是非固定的(恩惠性/業績性給予)。 固定年終: 勞工與僱主簽訂合約中明載年薪可達 13 或 14 個月,就能領到固定 1-2 個月不等的全薪或底薪年終獎金。 非固定年終: 依公司有無盈餘搭配員工績效發放,這種發放機制只有領到錢時才會知道到底有多少,這其中當然也有可能是零。 不過依《勞基法》第 29 條規定,只要公司有賺錢,應該給予沒有過失的勞工一定獎金。 《勞動基準法》第 29 條:

    • Yolanda Chang
  2. 一般公司發放年終獎金,不屬於「固定薪資」,且勞基法並沒有規定發放標準,通常由勞雇雙方自行約定,因此要看老闆當初有沒有約定好年終獎金發放方式。

  3. Q1.標準扣除額/列舉扣除額怎麼選? 標準扣除額和列舉扣除額屬於「一般扣除額」,報稅時要二擇一申報。標準扣除額為每人12.4萬,夫妻24.8萬。優點是無需附單據,較為方便。

  4. 已具有公費就學補助或學費減免優待者,及已獲教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優待及其他政府部門就學補助者,包括人事行政總處公教子女補助、勞動部及勞工局失業勞工子女補助、農委會農漁民子女教育助學金、輔導會助學金等,不得再依本方案重複申請補助,另外重讀、復學者,若原學期已申請過補助,也不能重複申請,最後是延修不能申請學費補助! 定額補助:依高級中等學校免學費方案,按學生戶籍所在地,依下列規定補助: 戶籍所在地臺北市:臺北市政府補助六千元,教育部補助六百八十四元。 戶籍所在地高雄市:高雄市政府補助五千元,教育部補助六百八十四元。 戶籍所在地前二款以外其他直轄市、縣 (市):教育部補助五千六百八十四元。 學費補助申請方式.

  5. 今年不用繳稅,可以不報稅,直接等退稅金入帳嗎? 就算當年度符合免繳稅資格者仍要報稅,因為報稅後國稅局才能按系統將撥退稅款給大家,其次也是讓往後有調資料需求更加方便。

  6. 若去年整年捐款、醫療費用支出、人身保險費(上限 24,000 元)等加總不滿 12 萬的話,選標準扣除額就對了!若列舉金額比標準多,選列舉扣除額當然比較有利。

  7. 意思是,凡是每月發放薪資、獎金總額(含員工薪資獎金、負責人薪資、兼職人員薪資、車馬費、接案人員薪資、承攬、委外人員薪資等)超過員工當月投保金額總額時,超出的金額就要額外繳 2.11% 補充保費,雇主也要在給付隔月月底,連同雇主負擔的勞工健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