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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3日 · 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繼續投保申請書. 本表係僅辦理育嬰留職停薪繼續投保 (例:僅辦理延長續保)時使用,被保險人如欲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辦理繼續投保手續,請改填「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續保申請書」 最後更新日期: 2024-05-13.
1.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書、 給付收據及繼續投保申請書。. 2. 育嬰留職停薪證明. (應載明育嬰留職停薪起、迄期間;如申請書育嬰留職停薪證明欄,業經投保單位蓋章,即不需. 另行檢附)。. 3. 被保險人及子女之戶口名簿影本。. 被保險人之子女如未在國內設籍,除 ...
育嬰留職停薪者. 於留職停薪期間可以選擇於原投保單位繼續投保或選擇辦理轉出: (1) 選擇於原單位繼續投保:不得調降投保金額,原投保單位應填寫「 繼續投保及異動申報表 」一份,向健保署分區業務組申報,其應自行負擔30%之健保費,繳款單由健保署寄發被保險人繳納,繳納期限可遞延3年;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屆滿展期或提前復職者,則須再填寫「 繼續投保及異動申報表 」一份,向健保署分區業務組申報。 (2) 選擇辦理轉出:原投保單位填寫「 保險對象退保申報表 」一份,送交健保署分區業務組辦理退保手續。 其應以眷屬身分依附被保險人投保;如未有眷屬身分,則應至戶籍地公所投保。 相關連結. 健保承保專用表格 (2-10) 發布日期. 112-08-30. 更新日期. 112-11-29. 瀏覽人次. 41052.
目前投保單位為被保險人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辦理繼續加保時,須分別填寫「就業保險育嬰津貼申請書及給付收據」及「育嬰留職停薪繼續投保申請書」2種書表,常會發生被保險人只申請育嬰津貼而疏漏辦理繼續加保的情形。 為維護被保險人權益,勞保局雙管齊下,除利用業務說明會及各類媒體加強宣傳外,並自103年10月起,每月針對前一個月首次請領育嬰津貼且符合續保資格,卻未辦理續保手續的被保險人,主動發函通知所屬投保單位,說明相關育嬰續保規定及辦理手續。 採行該措施以來,續保人數明顯增加,104年1月至7月,有5萬2千餘人申請育嬰津貼,104年7月底育嬰續保的人數則有4萬7千餘人。
爸爸或媽媽如果想要同時申請育嬰津貼及繼續加保,可以填寫「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書、給付收據及繼續投保申請書」。 如果沒有要申請育嬰津貼,只要申請繼續加保,那就應該填寫「勞工保險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繼續投保申請書」。 如果是收養未滿3歲的小朋友,要另外附上其他的證明文件。 要怎麼申請? 可以請爸爸媽媽的公司幫忙上網辦理。 填寫好「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書、給付收據及繼續投保申請書」或「勞工保險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繼續投保申請書」後郵寄到勞保局申請,或親自送到勞保局申請也可以。 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申請續保有什麼好處? 爸爸或媽媽申請續保,就可以繼續享有勞保普通事故保險及就業保險的保障,而且在留職停薪期間如果再生小寶寶,不但可以請領勞保生育給付,還可以申請就保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哦!
申辦流程. 1. 已完成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勞 (就、職)保投保單位憑證及指派作業之經辦人, 可使用多元憑證(如:自然人憑證、虛擬勞保憑證、金融電子憑證、行動自然人憑證等)登入。 2. 「申報別」點選「續保作業」及「育嬰留停續保」。 3. 填寫申報資料。 4. 執行申報。 應備物品. 一、 經辦人自然人憑證或其他多元憑證。 二、 被保險人如尚未辦妥子女出生登記或與收養兒童先行共同生活者,本局將另行通知投保單位補送相關證明文件。 作業天數. 10-20個工作天. 備註. 一、 被保險人於育嬰留職停薪繼續加保期間,原由雇主負擔之保險費,免予繳納;被保險人應自行負擔之保險費,得申請遞延3年繳納,請於申請書上相關欄位勾選。
2012年4月24日 · 勞保局說明,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屬於在職保險,也就是實際從事工作者才可以加保,但被保險人如因符合性別工作平等法的規定,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仍可以繼續參加勞 (就)保,投保單位應為其填具「勞工保險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繼續投保申請書」,並檢附子女出生證明 (或戶籍資料),向勞保局辦理繼續加保手續,另外,勞保局提醒投保單位,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繼續加保期間的投保薪資是不能調整的。
全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 在原投保單位繼續投保及異動申報表. (本表專供第一類投保單位填用) 表號:承表w. 收 件 章. 分區業務組. 業務組. 投保單位代號. 民國. 年 月 日 申報. 民國. 年 月份第 號表. 壹、被保險人基本資料.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居留證號碼) 姓 名.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戶籍地址. 郵遞區號. 縣 鄉鎮 村里 路 市 市區 鄰街. 段 巷 弄 號 樓 室. 通訊地址. 郵遞區號. 行 動 電 話(必填) 同 戶籍地址 縣 鄉鎮 村里 路 市 市區 鄰 - 市 話. 街.
1. 備妥投保單位出具之「 育嬰留職停薪證明 」電子檔(限PDF格式) 2. 請登入勞保局全球資訊網之「 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 」。 3. 選擇「生育」/「就保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辦」,即可開始進入申辦程序。 (※ 臨櫃、郵寄及線上申辦等申請方式只須選擇一項辦理即可,如重複送件因須併案審查,反而會增加核付時間。 應備物品. 一、自然人憑證。 二、 育嬰留職停薪證明 。 作業天數. 勞保局受理後,按月於每期期初之日起開始審核(第1期於育嬰留職停薪起日開始審核;惟如送件時間已逾育嬰留職停薪起日,則於收件後),如經審核手續完備符合請領資格者,會於10個工作日內核付,並於核付後約3至5個工作日匯入申請人所指定國內金融機構之本人名義帳戶(約15個工作日內)。 備註.
2023年5月2日 · 合一申報 :被保險人如同時申請育嬰津貼及繼續加保,可填具「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書、給付收據及繼續投保申請書 」並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繼續投保」欄位,勾選「同意繼續投保」。 僅申報續保 :如未申請育嬰津貼,僅申報繼續加保,應填寫「 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繼續投保申請書 」(如不便透過投保單位辦理,得由被保險人自行填寫 申請書 )),於被保險人留職停薪當時掛號郵寄(或派人專送)勞保局登錄。 2. 網路申辦. 個人申請 :被保險人登入勞保局全球資訊網「 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 」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時,可同時點選「同意繼續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