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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衛生福利部 (簡稱 衛福部 )是 中華民國 有關 公共衛生 、 醫療 與 社會福利 事務的 最高主管機關 ,同時監督各 縣市 地方政府衛生局(處)與社會局(處)。 其前身為1971年成立的 行政院衛生署 ,2013年升格改制為 部 並改為現名。 歷史 [ 編輯] 中華民國歷史 上,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曾多次調整,計設衛生勤務部、衛生部(二次)、內政部衛生署(三次)、內政部衛生司(二次)、行政院衛生署(三次)。 自1987年起,從《行政院組織法修正草案》提出調整提案,到最後定名為止,曾出現過「衛生福利部」、「厚生部」、「社會福利暨衛生部」、「社會福利暨勞動部」等名稱構想。

  2. 衛生福利部 (簡稱 衛福部 )是 中華民國 有關 公共衛生 、 醫療 與 社會福利 事務的 最高主管機關 ,同時監督各 縣市 地方政府衛生局(處)與社會局(處)。 其前身為1971年成立的 行政院衛生署 ,2013年升格改制為 部 並改為現名。 歷史. 中華民國歷史 上,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曾多次調整,計設衛生勤務部、衛生部(二次)、內政部衛生署(三次)、內政部衛生司(二次)、行政院衛生署(三次)。 自1987年起,從《行政院組織法修正草案》提出調整提案,到最後定名為止,曾出現過「衛生福利部」、「厚生部」、「社會福利暨衛生部」、「社會福利暨勞動部」等名稱構想。 [1] 最後在2013年7月,正式以原行政院衛生署為基礎,整合公共衛生醫療、社會福利等兩大 社會 民生事務,設置「衛生福利部」。

  3.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簡稱 國健署 ) 中華民國 衛生福利部 所屬機關負責推動及執行國民健康政策社區國民健康國民營養之規劃及推動等事項肩負更重大的使命將秉持「預防勝於治療」的精神強化預防醫學與社區健康尤其是因應人口結構改變將更緊密結合社會福利與跨部會資源落實從子宮到天堂從家庭到社區的全民健康促進目標是提高國民健康餘命縮小健康不平等讓全體國民不分貧富地域性別族群都能活得久且活得好。 歷史. 原為行政院衛生署保健處以及 臺灣省政府衛生處 下的公共衛生研究所、家庭計畫研究所與婦幼衛生研究所。 1999年 精省 後,台灣省政府衛生處與所屬機關、醫院均併入行政院衛生署。

  4.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英語: 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縮寫 CDC ),簡稱 疾病管制署 或 疾管署 ,是 中華民國 衛生福利部 的下轄機關,主責國家現代化 防疫 檢疫 體系。 沿革 [ 編輯] 1952年,依 世界衛生組織 專家來臺考察建議, 國立臺灣大學 熱帶醫學研究所與「臺灣省衛生試驗所」合併成立「臺灣省血清疫苗研究製造所」,負責 血清 疫苗 的研製供應。 [1] 1971年3月17日,「內政部衛生司」升格為「行政院衛生署」,並設置「防疫處」負責 傳染病 防治政策規劃。 [2]

  5. 衛生福利部所屬醫療機構 ,為 中華民國 衛生福利部 所管理的 醫療機構 ,原為 臺灣省政府衛生處 所屬之各地省立醫院,1999年7月1日 精省 後改隸行政院衛生署醫院管理委員會(今 衛生福利部附屬醫療及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會 )。 共有26家 醫療機構 ,可分為綜合醫院及特殊療養院。 所屬醫院. 綜合醫院. 計有19家綜合醫院。 北區區域聯盟. 基隆醫院. 臺北醫院. 桃園醫院. 新屋分院. 苗栗醫院. 花蓮醫院. 豐濱原住民分院. 金門醫院. 臺東醫院. 成功分院. 中南區域聯盟. 臺南醫院新化分院. 豐原醫院. 臺中醫院. 彰化醫院. 南投醫院 :除院本部外,另設有 中興院區. 嘉義醫院. 朴子醫院. 東石分院 (核准籌設) 澎湖醫院. 新營醫院. 臺南醫院.

  6.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簡稱 中央健保署 、 健保署 )是 中華民國 衛生福利部 所屬公務機關,負責執行 全民健康保險 、改善 醫療 品質,署徽即全民健康保險標誌。 前稱 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 歷史. 1993年12月,「中央健康保險局籌備處」成立,隸屬 行政院衛生署 , 首長 職稱 為「處長」。 1994年12月30日, 總統令 ,制定公布《中央健康保險局組織條例》。 1995年1月1日,配合 全民健康保險 制度即將實施,行政院衛生署於 臺北市 大安區 信義路三段 140號( 台灣銀行 公保大樓)成立「中央健康保險局」,中央健康保險局首長職稱為「總經理」。 3月1日,全民健康保險制度開始實施。 2009年1月23日,總統令,制定公布《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組織法》。

  7.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簡稱 社家署 )是 中華民國 衛生福利部 所屬機關,負責 老人 、 身心障礙者 、 婦女 、 兒童 、 少年 福利及 家庭 支持等相關業務。 沿革 [ 編輯]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公文封. 1947年4月22日, 國民政府 設 社會部 。 1948年,勞動部併入社會部。 1949年,社會部降為 內政部社會司 。 1999年11月20日,於 世界兒童日 成立「 內政部 兒童局 」。 2003年5月28日,制定公布《兒童及少年福利法》(2011年11月30日改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9月1日,內政部少年福利業務併入兒童局。 2013年6月19日制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組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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