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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9月26日 · 諸慶恩2003年遭判有罪冤死才37歲留下妻子與4歲及1歲的小女兒但翁茂鍾並沒有因諸慶恩已死而手軟持續對諸的妻小司法追殺要求代為賠償諸慶恩追債過程中造成翁公司的利息與商譽等損失5.39億餘元法院後來雖判她們免還這5億餘元但諸家遭逢男主人枉死與司法接連追殺對國家及司法已失去信心。...

  2. 2021年4月19日 · 庭末法官諭知全案候核辦全案起於百利達銀行台北分行資產負債管理部經理諸慶恩於88年間遭檢舉在處理強制執行怡華公司1000萬美元本票期間偽造定存單提供給法院作為擔保一審台北地院判諸慶恩等3人無罪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91年間改依偽造文書罪判諸慶恩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另2人無罪怡華另提附帶民事訴訟求償新台幣5億多元。 92年間,諸慶恩於刑事案件上訴最高法院期間死亡,最高法院就諸慶恩上訴部分予以駁回,就檢察官上訴部分改判不受理而定讞。 諸慶恩享年37歲,留下妻子及當時年僅1歲及4歲的女兒,2名女兒承受怡華所提求償訴訟,怡華最終敗訴確定。 (編輯:張銘坤)1100419. #翁茂鍾. #陳佳秀. #諸慶恩. #檢察官.

  3. 2021年3月15日 · 因官司纏身抑鬱而終的諸慶恩18年後終於可望沉冤得雪雖稱得上是遲來的正義但一干加害者仍逍遙法外這遲來的正義就顯得毫無正義可言儘管如此高檢署15日仍強調諸慶恩雖已離世但認為他蒙受不白之冤本應獲無罪判決仍可為其利益聲請再審,「做對的事情永遠都是好時機! 」(The time is always right to do w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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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023年9月20日 · 諸慶恩原為百利達銀行台北分行資產負債管理部經理負責強制執行怡華公司於民國88年間遭檢舉偽造定存單諸慶恩一審無罪二審改判4月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91年上訴到最高法院翌年病故最高法院就檢方上訴改判不受理另諸慶恩上訴部分以不得上訴為由駁回。 最高檢察署提起非常上訴指出,高檢署檢察官91年度「請」上字第119號上訴,是依諸慶恩聲請而發動,範圍僅及於高院對諸慶恩判處有罪的偽造文書(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部分。 最高檢指出,偽造文書部分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不得上訴,因此,高檢署91年度「請」上字第119號上訴並不合法,應予以判決駁回,最高法院誤為不受理判決,為重大違背法令的無效判決。

  6. 2023/09/20 18:59.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前百利達銀行台北分行經理諸慶恩代表銀行向佳和集團負責人翁茂鍾旗下的怡華公司追債反遭控偽造文書被判有罪冤屈還來不及平反就離世檢察總長邢泰釗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今認定諸被控偽造文書案應於二審即有罪確定。 換句話說,邢提非常上訴成功,此案回復至二審定讞狀態後,高等檢察署將聲請再審,替諸平反冤情。 高檢署今晚表示,「待取得全案卷證後,將研議聲請再審」。 換句話說,諸慶恩被控偽造文書一案已回復到二審有罪定讞的狀態,高檢署將根據新事實、新事證,重新啟動司法救濟程序,替諸聲請再審,爭取幫諸重新獲得無罪判決的平冤機會。 關於諸慶恩被控偽造文書一案,高檢署去年曾試圖替諸平反,聲請再審,但遭駁回。

  7. 2023年9月20日 ·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諸慶恩偽造文書有罪部分,屬於不得上訴第三審的案件,因此二審判決後就算判決確定,此次最高法院的判決也不影響結果。 目前諸慶恩仍有罪,但回到二審判決確定後,家屬可依法聲請再審,未來仍有平反的機會。 銀行員諸慶恩依法向富商翁茂鍾追債,卻反遭與司法界有不當關係的翁茂鍾「司法追殺」,當時法官容許檢方上訴,卻駁回諸慶恩上訴,2003年他因病過世後又將「駁回」改判「不受理」。 檢察總長邢泰釗去年12月為此案提起非常上訴,今(20)日最高法院認定當時檢察官的上訴和法官的判決都有問題,判決撤銷當年的不受理,並駁回檢察官上訴。 這樣一來,諸慶恩的家人可依法為他聲請再審,爭取平反。 諸慶恩遭翁茂鍾司法追殺,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

  8. 2023年9月20日 · 百利銀行資產負債管理部經理諸慶恩被控偽造文書案起訴被判有罪後死亡高檢署為該案聲請再審遭駁回確定後檢察總長邢泰釗為此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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