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過世、婆家人死光,沒有孩子的我「沒資格」繼承他家任何遺產⋯
姊妹淘的話:台灣媳婦無法直接或間接繼承公婆財產,這一現象突顯出台灣現行繼承法令的不足。根據目前的法律規定,若公婆有房產,而丈夫無房,媳婦若無子,一旦丈夫與公婆在同場意外中死亡,該房產將歸屬夫家其他親戚所有;若夫家沒有相關繼承人,媳婦依然無法繼承,最終房產將收歸國有。這種情況尤其反映出台灣早期文化的影響,雖然近年來女性意識抬頭、雙薪時代來臨,但女方嫁至夫家後,夫家成為主要經濟來源的傳統依然深植於社會。一旦發生上述情況,女方不僅失去家人,政府將房屋收走,這無疑讓女方的處境雪上加霜。
姊妹淘 via Yahoo奇摩新聞
6 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