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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香港國安法是什麼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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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香港國家安全法 》,全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官方簡稱「 港區國安法 」,坊間又叫做「 香港國安法 」、「 港版國安法 」,係指 全國人大常委會 為 香港 制訂有關國家安全嘅法案 [1] [2] [3] ,過程中未諮詢過大部分香港市民,連 泛民主派 、 香港本土派 、 修憲派 所有人都惹嚟爭議。 2020年5月,第十三屆 全國人大 第三次會議通過咗《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 》,內容總共有七點 [4] [5] 。 呢一個條例同俗稱「二十三條」嘅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 [6] 唔同。

  2.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2020 年 7 月 1 號生效後,就開始有傳媒報導 香港公共圖書館 及 學校圖書館 將書刊落架, 懲教署 亦將部分書刊列為禁書,更有組織投訴或舉報部分書刊涉嫌違法,以致有發行及出版被定罪監禁 [1] 。 喺2024年,有消息提到,有學校負責國安教育嘅校長同教師將學校圖書館內嘅藏書作進一步嘅自我審查,目標為台灣出版書。 原因喺佢哋印有「 台灣 」、「國家」、「國家圖書館出版品預行編目資料」等字眼,判斷情況與2023年 香港政府 同 中聯辦 禁止來港參與台灣教育展嘅大學顯示「國立」兩個字一樣咁違反了國安法 [2] [3] [4] 。

  3. 《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 》( 英文 : Safeguarding National Security Ordinance )係 香港政府 就《 香港基本法 》 第23條 有關 香港 境內嘅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即係叛國罪、分裂國家行為、煽動叛亂罪、顛覆國家罪同竊取國家機密等多項罪行制定立法指引嘅法律條文 [1] 。 立法背景. 香港基本法第23條 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同竊取國家機密嘅行為,禁止外國嘅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喺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嘅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同外國嘅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 [2] 。

  4. 香港基本法第23條 ,係 香港基本法 嘅一條,講及 國家安全 ,包括 叛國罪 、 分裂國家行為 、 煽動叛亂罪 、 顛覆國家罪 同埋 竊取國家機密 等等。 條文內容指引香港就呢啲方面 立法 。 史. 2003年, 香港政府 喺 香港立法會 提出《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條文內容俾人認為侵犯人權,破壞言論自由,激發50萬人參與 七一遊行 反對,政府收返個草案。 2014年4月15號, 中共中央總書記 習近平 主持召開中國共產黨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提出「總體國家安全觀」,強調國家安全嘅重要性。 2017年10月召開嘅 中共十九大 將習近平堅持嘅「總體國家安全觀」寫入《中共黨章》 [1] 。 2020年, 全國人大 決定兜過香港立法會,直接頒佈《 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

  5. 由治及興 係 中共 同 香港 官方喺2022年實施香港國安法 》之後提出嘅施政概念。. 佢哋話 香港 正係由安定(「治」)逐漸發展成繁榮(「興」)。. 呢個概念係首先由中共中央總書記 習近平 喺2022年 中共二十大 提出嘅,話要全面準確、堅定不移咁貫徹 ...

  6. 香港國安法對高等教育界嘅影響 - 維基百科自由嘅百科全書. 《 香港國家安全法 》喺未經香港人同意或者咨詢過香港人嘅情況之下落實後,對香港高等教育界造成一定嘅影響。 除咗有啲大專院校喺課程入面加入《國安法》嘅要求,亦因為點樣為之觸犯國安法嘅定義唔清晰,有一啲大學講師覺得學術自由受到影響,甚至傳出有學生單單因為不滿老師畀分,走去國安熱線舉報老師。 香港大專院校課程嘅影響. 喺2021年9月, 香港理工大學 、 香港浸會大學 、 嶺南大學 、同 香港教育大學 ,都分別宣布將根據《國安法》嘅內容,將國安教育列為大學本科生嘅必修課程 [1] 。 其中喺理工大學,仲一定要考試考到合格為止 [2] [3] 。 對香港學術自主嘅影響. 實施國安法之後,香港學術自由情況急劇轉差。

  7. 喺 香港 , 國安法指定法官 ( 英文 : Designated National Security Law Judges )係由 行政長官 喺現任裁判官或者法官入面另外再指定出來,負責處理各級法院嘅國家安全罪行案件。 [1] 未經行政長官指定嘅法官係唔可以處理依啲案件。 委任指定法官. 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喺2020年6月30號,未經諮詢或香港人同意,強行通過咗 香港國家安全法。 依個法例入面嘅第四十四條第三款,要求國家安全罪行案件由「指定法官」審理。 [1] 根據依個法例,行政長官應該指定部份現任各級裁判官同法官處理國家安全罪行案件。 而喺作出指定之前,行政長官可以諮詢首席大法官同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 指定法官嘅任期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