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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1月15日 · 《 勞動基準法 》雖有規定年終獎金的相關內容但實務上發放與否通常由公司的內部政策或勞動契約來決定只有在有盈餘時並滿足一定條件下公司才有發放的義務Q5年終獎金是否需計入平均工資? A5:視具體情況而定。 若年終獎金符合法定工資的標準則應計入平均工資。 然而,這也取決於雇主和員工之間的契約內容和獎金的性質。 Q6:員工離職是否有權要求年終獎金? A6:若公司在勞動契約或內部政策中有關於年終獎金的約定,並且員工符合相應條件,則員工有權要求年終獎金。 若無約定,則視為公司的恩惠性給予,勞工較難要求。 綜合來看,年終獎金的發放與否受到雇主內部政策和契約約定的影響。 雖然《 勞動基準法 》規定了一定的原則,但具體情況還需根據雇主和員工之間的協商和契約來確定。

    • 年終獎金 QA 2. 公司一定要發年終獎金嗎?
    • 年終獎金 QA 3. 年終獎金要扣稅嗎?
    • 年終獎金 QA 4. 年終獎金還要繳補充保費?
    • 年終獎金 QA 6. 為什麼我的年終獎金比同事少?高階主管領的比部屬少?

    有賺錢就要發獎金或紅利,但不一定是年終發

    關於這點,《勞動基準法》其實有明文規定。依照《勞基法》第 29 條規定: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 台北市政府勞動局表示,此項規定只說明「年度有賺錢的企業,應給予員工獎金或紅利」,但並未定義此獎金完全等同於常見的「年終獎金」,發放的金額也屬浮動報酬,獎勵性質較濃,而非硬性規定。 勞動部 103.6.3 勞動條 2 字第 1030013929 號函釋指出,勞基法第 29 條並未明文規定獎金或紅利如何發給、給與標準及發放基準日等事項,但可由勞雇雙方於勞動契約中約定或工作規則中訂定,報請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核備後並公開揭示。換句話說, 如果在年終結算時,企業有賺錢,應該給予員工獎金或紅利,至於獎金怎麼發、該發多少、哪時候發放,都由企業與員工另行議訂。 但有一種情況的「年終獎金」,公司就必須足量給予,不得因任何理由縮減。

    如果年終獎金是「工資」的一部分,公司不得任意縮減

    每位員工開始工作前,都會與雇主跟勞工簽訂勞動契約,假設公司在契約上約定每年保障 2 個月的年終獎金、年薪保障 14 個月。這兩個月的年終獎金等同於該員工的「工資」,受到勞基法第 2 條的保障,公司不得因任何理由拒絕發放。 勞動基準法第 2 條:工資是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所得稅法第 14 條指出,個人綜合所得總額的薪資所得包含:薪金、俸給、工資、津貼、歲費、獎金、紅利及各種補助費。但為雇主之目的,執行職務而支領之差旅費、日支費及加班費不超過規定標準者,及依第四條規定免稅之項目,不在此限。 根據此法規, 年終獎金無論金額高低,都屬於個人綜合所得的一部分,需要繳稅。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年終獎金、三節獎金等非固定薪資,如果給付金額超過 86,001 元,公司要預先按全數金額扣繳 5% 稅款。 如果給付金額未達 86,001 元,公司不必預先扣繳,而是在 5 月報稅季時,直接將獎金列入年度所得總額裡。

    有些人領到年終獎金之後,發現薪資單上還扣了一筆「補充保險費」,這又是什麼費用? 衛生福利部指出,當員工全年累計的獎金金額超過發放當月投保金額的 4 倍,針對超過投保金額 4 倍的部分,需要扣繳補充保險費!這裡的獎金,指的不只是年終,只要符合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3 類規定薪資所得內容,屬於「獎勵性質的給予」且「未列入健保投保金額」,像是各類節金、紅利、津貼及各種補助費等都算在獎金範圍。想確認自己領到的年終會被扣多少補充保費,可以上衛生福利部的網站試算。

    104 人資學院曾在 2022 年 7/18-10/14 針對企業人資及用人主管進行網路問卷調查,共計 1017 家企業參加,涵蓋全市場 213 個職務代表薪資。其中,關於企業發放年終獎金的方式,觀察如下:有 3 成企業採齊頭式平等,不論個人績效、不論職級,全公司所有員工領到的年終獎金月份都相同。大缺工的環境,企業越來越重視留住所有員工,「人人有賞」全公司相同年終。 另有 31% 企業同時考量職級及績效,加上 25% 只考慮績效,共計 56% 企業依舊「論功行賞」,小員工也能齊平大主管,報酬看得見,求表現更有動力。 因高階主管承擔全局、且需負責規劃監督之責,當部門齊心協力達成績效,職級愈高、領愈多。依 104 人資學院報告,「績效卓越」的高級主管平均領 3.09 個月,比同樣出色「績效卓越」...

  2. 2024年1月10日 · 春節前總會因為年終獎金發放多寡而出現幾家歡樂幾家愁的景象但要注意的是若遇到與雇主約定保障年終獎金幾個月或是年薪保障幾個月卻沒拿到該有的報酬恐觸犯《 勞基法 》第22條,並可依第79條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公司一定要發年終獎金嗎公開2大年終獎金資格. 公司會不會發年終獎金要取決於年終獎金資格是屬於工資還是恩惠性給予」。 「 法律百科 」針對雇主是否須發放年終獎金的義務,解說如下: 年終獎金怎麼算? 常見2種計算方式. 年終獎金怎麼算? 面試時應先問清楚公司年終獎金是以「底薪」還是「全薪」計算,因為有些公司底薪低,加上全勤、交通補貼、餐費補貼等額外加給才是全薪,兩者數字差很多。

  3. 年終獎金何時發. 有些公司會選擇在過年前發放年終獎金,以 2023 年終來說就會是在 1 月下旬、 2 月初或 2024/2/8 放假前,有些則跟薪水一起發放,像是每月 5 號、10 號或最後一天發放,所以如果 5 號或 10 號發薪的公司,可能會在 2 月發薪日連同薪水一起發放;如果在月底,應該會是 1 月最後一個上班日發放。 不過有些外商公司會選擇在年後發放,所以還是要按各公司規定或直接詢問財務、人資。 閱讀更多:【讓年終獎金變大! 理財三分法,房貸、投資、犒賞都要有】 年終獎金發放標準. 年終獎金通常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固定的(經常性給予),一種是非固定的(恩惠性/業績性給予)。

    • Yolanda Chang
  4. 多數企業的年終獎金通常與當月薪資同時發放而且一般不會延至農曆新年期間或之後因此按常規年終獎金應該在1月的發薪日一併發放或至少在春節假期開始的前一天發給員工由於2024年的農曆春節從2月8日開始比往年來得更晚因此預計多數公司會在2月發薪日前或1月下旬前後陸續發放年終獎金Q年終獎金領多少會被扣稅? 綜合所得稅超過門檻(86,001元)要先扣稅5%。 依照《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薪金、俸給、工資、津貼、歲費、獎金、紅利及各種補助費等,都是職務上或工作上的所得。 因此年終獎金無論高低,都算是你工作賺來的錢,屬於個人綜合所得的一部分。 自 112 年度開始,若年終獎金金額超過 86,001 元,公司就要先從中幫員工預扣5%的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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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2023年11月1日 · 依照勞基法 29 條規定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台北市政府勞動局表示此項規定只說明年度有賺錢的企業應給予員工獎金或紅利」,但並未定義此獎金完全等同於常見的年終獎金」,發放的金額也屬浮動報酬獎勵性質較濃而非硬性規定。 勞動部 103.6.3 勞動條 2 字第 1030013929 號函釋指出,勞基法第 29 條並未明文規定獎金或紅利如何發給、給與標準及發放基準日等事項,但可由勞雇雙方於勞動契約中約定或工作規則中訂定,報請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核備後並公開揭示。

  7. 2023年12月6日 · 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 意思就是,只要滿足 公司有盈餘 、 勞工全年工作 、 沒有過失 等前提公司就該發放獎金分配紅利給勞工而這樣的獎金通常會以年終的方式發放。 不過,「過失」的定義模糊,因此勞動契約應明確定義過失,避免勞資糾紛。 除此之外,《勞基法》未規定獎金的計算方式或金額,因此雇主可以根據公司的營運狀況調整。 年終獎金要扣稅嗎? 根據《 所得稅法 》第 14 條, 年終獎金 屬於個人綜合所得,需要繳稅 。 根據 2022 年更新的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年終獎金超過 86,001 元需預扣 5% 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