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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4年11月27日 · 四、面對那些盜文內容,法律難道完全沒有制裁方式嗎? 在最後面,有律師直接提問表達對台灣內容產業的憂心。 事實上,DMCA 法案已經行之有年,GigaCircle 只是利用的其中之一;例如「臉書」、「YouTube」、「所有論壇」等平台,通通都適用這個法案。

  2. 2016年10月27日 · 2016 年捷運上的一場震驚台灣的事件,撕裂了許多人的家庭。 鄭捷已經在今年5月伏法,然而他的離去,恐怕並沒有彌補這個社會的傷痛。 時至今日,我們仍不能理解,鄭捷為何犯下這樣的罪刑? 也很難想像,受害者家屬是抱著什麼樣的心情,面對這一切? 而為鄭捷辯護的律師,又為什麼甘願成為「魔鬼的代言人」? 讓這篇文章告訴你,事件背後那些媒體沒說的事。 (責任編輯:黃靖軒) 圖:Tseng Lee / 端傳媒. 文/ 胡慕情 (本文轉載自 端傳媒 ) 「那天,我跟爸爸剛從農會下班回家,我進廚房準備晚餐,他在客廳看電視。 突然聽到爸爸問:『江子翠在哪? 怎麼有殺人事件? 』還記得自己當時回他:『就是曾有一個會計小姐被分屍那裏啊。 』下一秒,卻接到台北和平醫院打來的電話,問我們是不是張翰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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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2018年2月21日 · 今天與大家分享的這段書摘,介紹的是台中的「魚麗書店」,這間書店的特別之處在於:它是鄭性澤冤案改判獲釋後工作的地方——15 年前, 十三姨 KTV 殺警案 ,鄭性澤因刑求自白,被判死刑。. 事隔多年,因台中高分檢認為兇手另有其人,而主動替他聲請再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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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2016年10月18日 · 進擊之路是金馬獎導演蘇哲賢耗時3年拍攝的新作這部紀錄片描述了台灣近年來4位為正義發聲的人權律師──邱顯智曾威凱劉繼蔚李宣毅一路走來的故事。 這幾年,台灣在追求民主的路程上發生許多指標性的事件。 2013年,一位單親媽媽因為生活困難,不滿政府施政,憤而在總統公開活動上向總統丟鞋抗議。 雖然總統並沒有真的被擊中,但之後單親媽媽仍被總統府提告。 就在此時,曾威凱主動向這位媽媽提出法律方面的援助。 當單親媽媽問起費用時,曾威凱說:「當妳丟出鞋子的那一刻,妳已經付了我律師費。 」而這起案件也成了進擊之路的起點。 事件發生不到三周,導演就和曾威凱律師見面,啟動了進擊之路的拍攝計畫。

  5. 2017年8月25日 · 自知之明. 那些女生相當清楚自己的位置在哪,她深知自己不是正妹,所以也不會把自己的外表拿去跟別人比。 但 她們很清楚她們自己的優點在哪,清楚知道哪些是可以改變、哪些是不能改變的東西。 認清了這些東西之後,不能改變的東西她們並不會太在意,而可以改變的東西則努力讓自己越來越好。 高等級的男生一定會有非常多女生圍繞在他身邊,而她擁有的資產,是圍繞在他身邊那些女生所沒有的。 而其實這就跟求職一樣,妳清楚了解自己作為一個員工的價值在哪,只要夠有料,不怕沒有人要請妳。 若一家公司看不出妳的價值,是公司的損失。 這並不是賭氣的話,而是冷靜的客觀了解。 如果這家公司只看履歷表而不看妳的想法跟動機還有潛力內涵,那這家公司遲早也會倒,因為不會看人。 當妳夠有料,這家不要一定會有下一家要妳,出價還不一定比較低。

  6. 2020年8月5日 · 《BuzzOrange 報橘》專訪了台灣律師隊的理事候選人、大恆國際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陳孟秀 。 讓我們透過陳律師的講解,來看為何你應該要關注這場「72 年來首次的全律會改選」。 「不正義的錢」一分都不該給! 根據《律師法》第 19 條規定:「領有律師證書並加入地方律師公會及全國律師聯合會者,得依本法規定於全國執行律師職務。 」換句話說,如果只領有律師證書,卻未加入律師公會者,就「不可以」執行律師職務。 看似「使用者付費」的制度,藏有著什麼樣的弊端呢? 以下用一個小故事來講解給讀者理解。 在《律師法》修法通過前,若加入台北公會的律師需要到其他縣市開庭,例如花蓮,律師則須先繳交一筆 2~5 萬不等入會費和數百元的月費給花東地方公會,若未加入而執行業務,將被視為「未受委任」,且被移送懲戒 。

  7. 2017年12月18日 · 因為法律是一門說服別人的技術,所以光是自己擅自認定「這是對的」,並沒有任何意義。 為了讓大家了解自己的解答,運用「事實」、「邏輯」和「言詞」去說服別人,這就是法律人的工作。 邏輯思考的常見障礙: 先確認要找「已知」或「未知」的結論,才能思考. 在找出問題事實——課題(目的)是什麼後,最重要的就是「結論」。 有時候一開始就已經知道結論,但有些時候未必如此。 針對某些事情想要說服對方時,通常都已經事先知道結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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