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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6日 · 詹姓男子與吳姓男子是好朋友,沒想到全家出遊時詹妻與吳男認識卻是引狼入室,2人發生婚外情行為,詹男憤而提告吳男侵害配偶權,請求賠償60萬元,雖然詹妻證稱吳男「生殖器勃起時不是直的」,台北地院以無法證明吳男與詹妻發生性行為,判賠20萬元,不料,吳男敗訴不知悔改,竟向詹男表示要「拜訪你家人告知他們這件事情」,詹男上訴,高院二審合議庭認定兩人有親密接觸,判吳應再賠償詹40萬元確定。 詹男與妻子在102年8月結婚,106年全家旅遊時詹妻認識了丈夫的好友吳姓男子,不料從109年8月起,詹妻與吳男就用line通訊軟體聯繫後多次共同到汽車旅館開房偷情,足跡遍及雙北、桃園、嘉義等地。 詹男110年發現後,妻子還為此寫下悔過書,詳細交代與吳男偷情的時間、地點,向丈夫道歉並保證未來絕對不會再犯。
2019年4月3日 · 李盛雯. 台哥大 林之晨 詹婷怡. 字級. 匯流新聞網記者李盛雯/台北報導. 就在愚人節的第二天,通傳圈發生兩件大事, 第一是電信圈最年輕的總經理,台哥大林之晨上任後第一次的記者會。 不少媒體記者私底下給林之晨的處女秀打了120分,超過滿分。 對他的表現,從不止看好台哥大喊出的1000億美金大夢,有可能在林之晨手中實現,甚至連台灣的數位未來,都值得加碼期待。 就在林之晨帶著無敵鐵金剛,要和台哥大一起奔向新5G的同時,國家級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主委詹婷怡用臉書證實,她已經辭掉了這個行政院長蘇貞昌口中「誰都管它不到,它也什麼都不管」的獨立機關的主委的位置。 林之晨和詹婷怡,各自以非常符合他們個人風格與特質的方式,度過了歷史上會記得的這一天。
5 天前 · 2024-05-19. 王 昭濱. 偷吃 台中地院 台積電. 字級.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任職於台積電的已婚人夫小宇 (化名),2022年與妻子新婚半年後,卻因為玩手遊愛上女網友夢兒(化名),元配發現後抓姦2人上摩鐵上演愛情動作片,小宇認栽向妻子簽下和解書,承諾不會再犯,但去年9月間,小宇竟搬離家中,在外與夢兒租屋同居,元配怒向小宇和夢而提告求償,台中地院審理後,判小宇應賠償18萬元、夢兒應賠25萬元,全案可上訴。
2021年4月16日 · 黃靖芸/律師. 傳宗接代是結婚的義務嗎? 最近看到一則關於夫妻結婚後因為生小孩導致離婚問題的新聞,有對夫妻結婚已久卻都沒有生下小孩,丈夫便常常拿這件事跟妻子爭吵,後來帶妻子去醫院檢查後,才發現妻子其實有不孕症,丈夫對此感到非常生氣,馬上就跟他提出離婚。 而這樣的事情其實也有相關的判決,通常提出離婚的那方會以民法第1052條 第1項規定法定十大離婚理由中的第7款「有不治之惡疾」,來認為對方因為患有不孕症,而該症狀屬於無法醫治的疾病,因此請求雙方離婚。 不過法院的看法可能不太一樣喔! 最高法院曾提出見解,認為民法第1052條所說的不治之惡疾,指的是配偶患有被常人厭惡的疾病,並且現在的醫學難以治癒的病症像是花柳病、愛滋病等都是,簡單來說就是對身體機能、健康會有妨害、常人所厭惡、難以被治癒的疾病。
2024年4月24日 · 王 佐銘. 字級.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佐銘/綜合報導. 近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的新任主委及委員人選傳出消息,引起了廣泛討論。 現任NCC委員中,主委陳耀祥、副主委翁柏宗、委員王維菁和林麗雲的任期將於7月31日屆滿,根據規定,政府需在4月底前提交新任委員名單給立院審議,因此此次NCC新任主委及委員人選的提名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關注。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新的正副主委內定為劉柏立、陳炳宏,另外2名委員為羅慧雯、詹懿廉。 劉柏立擁有豐富的專業背景和豐富的工作經驗。 他曾擔任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籌備處法制組委員、台灣通訊學會理事長等職務,並在電信政策、競爭政策、通訊傳播法規政策與產業等多個領域有深入的研究。
2024年4月2日 · 2024-04-02. 謝 東明. 台北市 大安警分局 恐嚇取財. 字級.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45歲詹姓男子、48歲張姓男子等兩人,涉嫌利用被害人花錢消災心理,製造碰撞車禍詐財。 台北市大安警分局表示,通常由詹嫌手拿破損手機佯裝講電話,假藉手肘碰觸到行進中的汽、機車,然後手機摔落,再由張嫌旁鼓譟助勢,向被害人索要賠償,每次獲利為數千元不等。 全案訊後依涉嫌詐欺、恐嚇取財及毒品危害條例等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大安警分局表示,3月17日下午4時左右,轄區敦化南路派出所獲報,有被害人指稱騎車行經市民大道4段一帶前人行道時,被兩名男子半路攔下,其中1男指控因騎車碰撞,導致手機摔落損壞,要求現金數千元作為和解金。
2024年3月8日 · 中華職棒陳姓前球星酒後以續攤為由,邀約隊友的老婆到宿舍包廂飲酒,並在包廂內就要求與被害人發生性關係遭拒,竟又在員工宿舍餐廳的廁所企圖對被害人強制性交,一審被判刑1年8月,高院審理時陳某努力和解卻未取得被害人原諒,因犯後態度改變,減判為徒刑1年6月;最高法院日前駁回陳的上訴,維持徒刑1年6月定讞。 檢方起訴,陳某是110年10月9日晚間在新北市淡水區員工宿舍餐廳與被害人及另外的1男1女聚餐飲酒,被害人返回宿舍房間後,陳某又邀約被害人與先前一同飲酒的女生再到員工宿舍餐廳之小包廂續攤,被害人到達後發現另名女生並未到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