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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10月4日 · 依法電影院旅館醫院員工逾三十人的工廠或機關等具一定規模的建築物都應遴選防火管理人」,由其制定消防防護計畫」,提出場所位置及平面圖安全設備管理等規畫若場所存放列管危險物品達管制量的三十倍以上業者更要進一步遴選保安監督人」,訂定更縝密的消防防災計畫」。 翻開消防署公告的工廠消防防護計畫範本當中載明應有化學物品分布一覽表」、「毒性化物應變計畫」、「廠區平面配置及危害辨識卡。 這些計畫書不只是人員疏散的應戰策略,對第一線消防人員而言,更是救災現場的關鍵資訊。 回顧二 一九年台中大雅違章工廠大火,釀成兩名消防員殉職後,同年促成《消防法》修法,將消防員「 生命三權 」入法。

  2. 2020年11月4日 · 勞資會議代表選派完成後,事業單位應將勞資會議代表及勞方代表候補名單於15日內報請當地主管機關備查;遞補、補選、改派或調減時,亦同(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第11條)。 勞工只有3以下的公司要選勞資會議代表嗎? 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在3以下者,勞雇雙方為勞資會議當然代表,不用再選舉,也不用報主管機關備查(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第2條第2項、事業單位召開勞資會議應行注意事項第3點)。 勞資會議代表任期多久? 勞資會議代表之任期為四年,勞方代表連選得連任,資方代表連派得連任(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第10條第1項)。 勞方代表性別比例及被選任資格有無特別規定? 事業單位單一性別勞工人數逾勞工數二分之一者,其當選勞方代表名額不得少於勞方應選出代表總額三分之一(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第6條)。

  3. 2024年4月16日 · 條文明定,地方主管機關查有妨礙行人通行的固定設施、設備,應以書面通知該管理機關、所有權、使用或管理,在規定期限完成該設施改善、遷移或拆除,期限不得少於3個月。 若未依期限改善,將按次處罰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立法院今(16)日三讀通過《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為能加速建置行安全串聯路網,以保障安全、無礙及可連續通行的行人權益,本次修法從工程、教育、監理及執法等4大面向,明確規範中央及地方政府必須訂定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推動及改善計畫,並逐年編列預算改善行人交通安全設施,經每年考評及公布執行成效,以有效督導及協助地方政府完善行人動線及提升交通安全等工作,達成施政目標。

  4. 2023年8月20日 · 簡單來說, 行人專用 時相就是讓行人全部走完,車輛再走,多設置在十字路口,各方向的行人綠燈會同時亮起,行車號誌則全為紅燈,達到車分道;至於行人早開時相,則是行人綠燈提早幾秒亮起,行車號誌再亮綠燈,以利駕駛轉彎時,能清楚看見已走在斑馬線的行人,避免因視線死角造成事故。 實際攤開六都執行狀況,截止五月底,台北市已設置六三七處專用或早開時相,居六都之冠,高雄市則設置四四一處,新北市二五七處,桃園市一 三處,台中市六十七處,台南市六十四處。 以各縣市自訂目標來看,目前高雄市執行率最高,台中市則墊底。 各地方政府更進一步盤點出最危險的「行人肇事熱點路口」,不過各縣市改善狀況不一,桃園市盤點三十處熱點,均已全數改採早開時相;新北市八十五處熱點,僅有四十處設置專用或早開時相;台中市十處熱點也只改善兩處。

  5. 2022年10月27日 · shutterstock. 2022-10-27 18:00. +A -A. 加入收藏. 「近兩年來公司因為疫情關係讓很多同仁居家工作遠距辦公但也衍生了不少員工在上班時間進行私人事務買賣股票甚至洩漏營業秘密的行為老闆非常生氣要求公司資安部門在裝設軟體遠端監控員工上班時間網路使用情形側錄其從事私人事務甚至違反公司規定洩密等行為這樣子監控員工沒有任何法律上的問題嗎? 」一位公司人資長詢問我上述問題。 由於科技發展,許多勞工之日常工作內容皆是透過電腦網路進行,而雇主對員工進行資安監控,固屬企業經營所需,但也要注意法令遵循問題,避免爭議。 雇主對員工使用電腦網路設備情形進行資安監控,可能牽涉的員工的權益,主要有個人資料及隱私保障。 個人資料保護及隱私權.

  6. 2023年7月11日 · 據道安統計數據行人事故死亡部分不減反增」,交通部分析很多是行人本身違規例如闖紅燈過馬路低頭滑手機導致依據現行規定會針對違規事項開罰例如闖紅燈開罰500元低頭滑手機誤闖車道造成交通阻礙者則開罰300元

  7. 2023年6月6日 · 僱用受僱者三十以上之雇主,應依本準則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在工作場所顯著之處公告及印發各受僱者。 雇主訂定的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應明定雇主為性騷擾行為人時,受僱者或求職者除依事業單位內部管道申訴外,亦得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出申訴。 雇主亦應設置處理性騷擾申訴之專線電話、傳真、專用信箱或電子信箱,並將相關資訊於工作場所顯著之處公開揭示。 除此之外,雇主的性騷擾防治措施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實施防治性騷擾之教育訓練。 二、頒布禁止工作場所性騷擾之書面聲明。 三、規定處理性騷擾事件之申訴程序,並指定人員或單位負責。 四、以保密方式處理申訴,並使申訴人免於遭受任何報復或其他不利之待遇。 五、對調查屬實行為之懲戒處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