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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2年7月1日 · 為簡化確診COVID-19被保險人申請勞保普通傷病給付流程並縮短申辦時間勞保局提供更便捷的申請管道自111年7月1日起被保險人可以透過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進行線上申辦現行確診COVID-19的勞保被保險人申請普通傷病給付時須填具紙本申請書並檢附確診診斷書或隔離通知書洽投保單位確認蓋章後寄送本局辦理申請手續。 自111年7月1日起,確診COVID-19的被保險人申請普通傷病給付,亦可以「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戶號」在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進行線上申辦,只要填寫確診日期、申請不能工作期間、取得薪資情形、收治處所、帳戶及個人通訊資料等,無須提供確診診斷書或隔離通知書給勞保局,完成個人申辦後,經由所屬投保單位進行線上確認,即可完成申請手續。

  3. 勞保被保險人於參加保險有效期間確診罹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可依勞工保險條例相關規定請領勞保傷病失能或死亡給付。 截至110年11月29日止,被保險人感染COVID-19請領職業災害保險給付者,共計116件;請領普通事故保險給付者,共計609件,其中收治於集中檢疫所或加強型防疫旅館者計182件。 勞保局表示,被保險人因染疫住院診療,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即可申請勞保傷病給付。 為擴大保障勞工朋友權益,由直轄市、縣 (市)政府收治於「集中檢疫所」或「加強型防疫旅館」進行診療,也可以申請勞保普通傷病給付。 被保險人如懷疑染疫與職場工作相關,可就近向職業傷病防治中心及職業傷病診治網絡醫院尋求診斷。

  4. 給付天數從 不能工作 (住院)「第 4 天」 開始算,可領取 原日投保金額的1/2 。. 舉例來說確診勞工於 2023 年 2 月 1 日開始隔離,依目前疫情指揮中心規範,2023 年 2 月 1 日到 2 月 5 日期間需隔離,扣除 2 月 1 日、2 月 2 日、2 月 3 日前三天,2 月 4 日和 2 月 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