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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30日 · 律師建議採分別財產制. 〔財經頻道/綜合報導〕歌壇「東方不敗」張清芳22日宣佈與宋學仁離婚,被稱為「銀行投資教父」的宋學仁身價估達15億,兩夫妻離婚後財產如何分配引發外界關注,恩典法律事務所王耀緯律師指出,若夫妻雙方財力相當... 娛樂 2020/06/23 21:34. 張清芳15年情斷早曝端倪! 富尪資產配置全露餡. 張清芳與宋學仁(昨)22日委託律師發出離婚聲明,並透露在今年孩子放暑假期間完成法律程序,夫妻倆15年婚姻情滅,離婚消息也震驚各界。 事實上,從宋學仁投資公司的年報及公司登記資料,當時宋學仁就展開資產重新... 財經 2020/06/23 18:42. 張清芳驚傳離婚 徐旭東作勢質問宋學仁「你怎麼搞的?
2020年11月11日 · 網友回應. 「騙扁小子」黃琪多年前還未成年就傳出曾以塔羅牌騙倒前總統陳水扁,又被控假冒「投資銀行教父」、歌手張清芳前夫宋學仁的秘書,詐騙優惠的證券商期貨交易手續費,又自稱是國泰集團親戚試駕市價400多萬元的A8名車逾10天,一審被依詐欺等罪判刑1年2月;高等法院今借提在押的黃琪開庭,法官當庭對黃琪表示「名人就可以試乘多天,一般民眾不可能,你的膽子很大」,還諷刺說「我不得不佩服」;黃琪竟稱「車商提供給我這樣的試乘服務,連我也嚇一跳」,還戲稱「不敢當」。 黃琪本名黃照岡(27歲),官司纏身,曾因冒充頂新集團魏家少東申辦「黑卡」盜刷,遭判刑入獄,目前因另涉及洗錢防制法、詐欺等罪,遭台北地院羈押中。
2023年10月13日 · 2023/10/13 20:09.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曾詐騙前總統的「騙扁小子」黃照岡(黃琪),2018年假冒歌手張清芳前夫宋學仁的秘書,向當時救兒心切的藝人孫鵬、狄鶯夫婦稱,可介紹律師打官司,得手30萬元後,卻自寫提審書狀,最後才蓋上律師郭上維的用印。 台北地檢署認定黃、郭二人違反律師法,去年提起公訴,台北地院13日開庭,孫鵬夫婦未到庭,合議庭將擇日傳喚。 黃照岡涉及多起詐騙案,檢調偵辦時,意外發現他與郭上維交好,進一步追查,赫見郭上維受任替孫、狄二人兒子孫安佐的跨國槍砲案辯護,其中的聲請提審書狀,竟是出自沒有律師資格的黃照岡之手,之後才蓋上郭的律師用印,北檢依涉違律師法起訴二人。
2020年8月26日 · 網友回應. 騙「扁」黃琪涉嫌冒充藝人張清芳及助理、張的前夫宋學仁及其女秘書等人喬台大病房,並假冒香港富商李嘉誠秘書等人騙口罩,昨遭台北地檢署依詐欺等罪起訴,預計今天移審台北地院。 黃琪稍早搭北檢囚車抵達,面對記者大喊詢問是否有冒他人之名詐騙,他快步進入候審室並未回應。 另同車還有國民黨立委廖國棟與太流公司前董事長李恆隆,準備就立委收賄案接受北檢偵訊。 北檢昨起訴指出,黃琪(本名:黃照岡)利用虛擬特權身分,冒名犯下多件詐欺案件,不法所得包括台幣4981萬5374元、日幣2億2800萬元(約台幣6319萬餘元)、美金40萬1908元(約台幣1182萬元)、歐元1萬358元(約台幣36萬元),合計約1億2518萬多元。
2020年8月26日 · 黃琪被控涉嫌冒充藝人張清芳及助理、張的前夫宋學仁及其女秘書等人喬台大醫院病房,並假冒香港富商李嘉誠秘書等人騙口罩,還與男密友蘇立民成立紙上公司列支敦士登,騙劉姓女富商上億元存款,昨遭北檢依詐欺等罪起訴。 法官稍早開庭時就檢方起訴內容逐一訊問。 就張清芳與其前夫宋學仁等部分,黃琪說,他都是自己的電子郵件對外聯絡,只是內容均為化名,是否涉及偽造文書罪,盼法官依法審酌,另他幫詹姓前男友的曾姓母親喬從台北榮總轉院至台大也是人之常情,替曾婦申請病理檢體則是希望不避再挨一次切片檢查的痛苦。 至於冒充香港富商李嘉誠劉姓女秘書名義騙口罩部分,黃琪解釋,從電子郵件往來紀錄可知,他向來是要求中衛公司在政府徵收後過後,再向中衛購買口罩,並且多次向中衛詢問付款方式,可見他沒有詐欺意圖。
2020年12月3日 · 全案發生於2016年,黃琪打電話向證券商自稱是宋學仁的秘書,要幫宋代操期貨,要求券商手續費打折,券商誤信而給他VIP的半價優惠;黃琪並假冒財團千金,向進口車商要求試駕,車商提供市價逾400萬元的Audi A8旗鑑車款給他試駕,10天又21小時後才取回轎車;黃另以偽造的授權書,以周姓前男友的名義承租房屋。 一審依2件詐欺得利罪將黃琪判刑1年2月,偽造私文書罪另判可易科罰金的4月徒刑。 黃琪今承認詐騙證券商、車商2罪,但認為手續費打折是券商的權限,優惠愈多讓他下更多單,券商也就賺更多,他並未造成券商損失;試駕車大多放在停車場,且該車不是營業用車,車牌也不是R開頭的租賃車,不應以日租車的行情來計算車商損失;偽造租約部分,黃琪則堅稱周男是真的有在授權書簽名,不是變造。
2020年12月24日 · 2016年,黃琪打電話向證券商自稱是宋學仁的秘書,要幫宋代操期貨,要求券商手續費打折,券商誤信而給他VIP的半價優惠;黃琪並假冒財團千金,向進口車商要求試駕,車商提供市價逾400萬元的Audi A8旗鑑車款給他試駕,10天又21小時後才取回轎車;黃另以偽造的授權書,以周姓前男友的名義承租房屋。 台北地院一審依2件詐欺得利罪,將黃琪判刑1年2月必須入獄之刑,另依偽造私文書罪判處可易科罰金的4月徒刑。 案經上訴,二審高院本月3日開庭辯論,黃琪承認詐騙證券商、車商2罪,但認為手續費打折是券商的權限,優惠愈多讓他下更多單,券商也就賺更多,他並未造成券商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