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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7年6月19日 · 一、契約的基本概念. 民法第153條規定:「Ⅰ 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Ⅱ 當事人對於必要之點,意思一致,而對於非必要之點,未經表示意思者,推定其契約為成立,關於該非必要之點,當事人意思不一致時,法院應 ...

  2. 2012年9月24日 · 2012/09/24. 在簽訂契約時除了必須注意契約中各項商業條款的內容外其實確認簽約當事人的主體以及簽約的方式也十分重要因為當事人是契約中一個非常基本且重要的要件如果不小心忽略此點將可能造成日後契約執行上的困難或不便甚至可能影響契約本身的效力反而會造成交易雙方時間和金錢的損失和浪費筆者也經常遇到非法律背景的客戶,針對簽約的主體提出問題,或在審閱契約時,發現交易雙方都直接忽略的一些明顯的問題,以下筆者即藉由本文和大家分享在從事交易活動簽訂契約時,應如何從簽約當事人主體的確認開始,打造一個有效又有利的契約。

  3. 2014年5月29日 · 近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做成一則有關經紀合約糾紛的民事判決(案號:102年度訴字第2513號),足堪借鏡。 本案事實大略為:經紀公司A與藝人B雙方簽定有5年演藝經紀合約,約定A公司為B藝人的獨家經紀人。 嗣後B藝人認為A公司並未為其媒介足夠的工作機會,遂於合約第4年未結束前即自行接案演出。 A公司知悉後,認為B藝人違反獨家經紀合約,依據經紀合約中的違約條款要求B藝人賠償新臺幣(下同)五百萬元的懲罰性違約金,B藝人則通知A公司提前終止兩造間經紀合約,並拒絕賠償。 兩造爭執不下,A公司遂向台北地院訴請B藝人支付五百萬元違約金。 本案經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一、兩造間的演藝經紀合約已經因B藝人向A公司寄發終止通知而合法終止;二、B藝人不必向A公司賠償任何違約金。 換言之,藝人一方在本案中可謂大獲全勝。

  4. 2007年3月31日 · “hereby”中文大概可以說是「在此」、「依此」的意思,表示當事人藉著這個合約,要宣示某種具有法律上效力的「意思表示」,例如保證、同意、放棄權利等等。 *covenants and warrants:詳見第貳編之捌「保證條款與承諾條款」。 **waive:詳見第貳編之拾伍「雜項條款」中的「棄權解釋限制條款」。 “hereof” = “of this agreement”; “herein” = “in this agreement”

  5. 2007年3月1日 · legal entity. 在法律上,除了自然人(natural person)具備享受權利、負擔義務的能力之外,還承認所謂的”legal entity”(法律主體)也有這種權利能力,例如公司法人就屬於這樣的一種”legal entity”,可以作為合約之當事人。 in good standing. “good standing”是一個公司合法、有效存在的一種表徵。 例如在美國,公司每年向各州州政府繳交少許的手續費用,州政府就會對該公司進行一些簡單的調查工作,如納稅記錄等等,如果沒有問題,就會發給一張”certificate of good standing”,表彰該公司的狀況大致良好。 execution, delivery and performance.

  6. 2007年3月30日 · 常見的英文合約名稱類型可分為下列三大類: 一、合約書(Contract; Agreement) 文件名稱若直接標明”Contract”或”Agreement”,則該份文件通常是約束雙方權利義務的主要合約本體。 例如在較為複雜的股權買賣交易中,可能包括有許多複雜的合約關係,如股權買賣合約書(Share Purchase Agreement)、出售股權者競業禁止之同意書(Consent)、優先購買權人之棄權書(Waiver)等。 在閱讀整份買賣文件時,我們若要知道雙方主要的交易條件,就應從標明為”Share Purchase Agreement”的文件內來尋找。 二、意願書(Letter of Intent)

  7. 2007年3月31日 · 第三節「英文合約的傳統用語」要把這些古老的字眼特別挑出來解讀,告訴你如何把「文言文」變成自己看得懂的「白話文」,讓英文合約不再是「有字天書」。. 以上的準備工作都完成後,進入本編最後一節:「英文合約的結構」,作者要把厚厚一疊的英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