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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6年3月13日 · 方法只有兩種。 一是協議離婚,另一種是判決離婚,相關程序和要件,可參考林律師之前文章: 《離婚,該如何辦理? 而所謂「協議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均同意離婚,並簽署「離婚協議書」,再由至少二名離婚證人簽名後,雙方共同至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如此婚姻關係才會消滅。 至於「離婚協議書」該如何撰寫? 律師 建議,請務必小心謹慎。 因為雙方的約定,將來都必須依靠這紙離婚協議書來證明,所以若是雙方對於子女監護權、探視權或財產分配有特別約定或特殊考量,就建議千萬不可貪圖方便直接到訪間或戶政機關購買制式的離婚協議書,而是必須依照自己的情形「客製化」離婚協議書的內容,以免損害自己的權益。 林律師 就曾經接到一件個案,因為當初客戶和配偶談離婚時,對方同意每月給付新台幣十萬元的贍養費,並且要給付長達二十年。

  2. 2016年10月28日 · Oct 28 Fri 2016 17:43. 因取得確定勝訴判決而重新起算的消滅時效是多久? 台中女律師-林佳怡律師提供法律相關常識,法律顧問諮詢,立即拿起手機「點」下去 Line ID:hd9958,可直接加Line喔! 因取得確定勝訴判決而重新起算的消滅時效是多久? 當事人提問: 我們是小包承包商,承攬工作都完成且驗收了,大包承包商卻不願意付款。 好在經由您( 林佳怡 律師)的協助,對於欠錢的大包終於取得法院勝訴判決。 不過,想再進一步請問林佳怡律師,不知道法院所發的這份確定勝訴判決,有無有效期限? 若有,是幾年呢? 林佳怡 律師回答: 一、 承攬人報酬請求權,是『二年』: 依照民法第127條第7款規定,承攬報酬請求權,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3. 2014年10月14日 · 律師聲請刑事再議成功! 告訴是告訴權人(被害人、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向偵查機關陳述犯罪事實請求追訴的行為。 而檢察官經過偵查程序可能會作出起訴、不起訴、緩起訴的處分。 而「再議」就是告訴人不服檢察官所作出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的救濟制度。 簡單來說就是,告訴人不服檢察官作出的處分,而向上級法院檢察署聲請再議 (類似上訴的意思)。 這邊要特別提醒的是,依照刑事訴訟法256條第1項規定,應於接受處分書七日內敘述不服理由,經原檢察官向直接上級法院檢察署聲請再議(這種寫法是:臺灣地方法院檢察署 轉呈;臺灣高等法院分院檢察署 公鑒)。 而再議程序並無如上級審程序於361條第3項及367條後段但書規定:上訴未補提理由者,原審法院或上訴審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提上訴理由。

  4. 2013年10月21日 · 林佳怡 律師最近接了很多婚姻諮詢,幾乎都是在詢問如何結束婚姻、離婚? 其實按照台灣法律,離婚的方式有二種: 第一、協議離婚: 如果婚姻雙方均無意願再維持婚姻,可以以協議離婚方式結束婚姻關係。 但協議離婚,必須要符合下列要件,婚姻關係才能合法消滅: 1、須以書面為之(即離婚協議書)。 2、須有2人以上離婚證人。 3、雙方須確實有離婚之真意。 4、須向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二、離婚訴訟. 如果婚姻雙方無法達成協議離婚,就只能 向法院提出 離婚訴訟,但是這裡要特別注意的是,必須具備民法第1052條所規定之情形,法官才有可能判准離婚。 所以提出離婚訴訟時,必須在起訴狀內特別寫明具備民法第1052條所規定何種婚姻不能繼續維持之事由,並且檢附相關證據,再向法院提起訴訟。 **民法第1052條規定**

  5. 2016年9月13日 · 車禍事故發生後,若被害人有受傷,依法自得對肇事者提出刑事過失傷害(或過失重傷害、業務過失傷害、業務過失重傷害)等刑事告訴,以及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或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備註1】【備註2】。 但是,當被害人找 律師 ,希望我們律師幫忙提告時,卻往往因為不知道肇事者的地址而苦惱。 因為在交通事故報案三聯單或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上,至多只會記載肇事者的「車牌號碼」及「聯絡電話」,並不會記載肇事者的「地址」。 然而,若要對肇事者提告,除了肇事者的姓名以外,「地址」是絕對必要記載的事項,也因此沒有了肇事者「地址」,將會造成提告的困難度。 所以,被害人此時往往會再跑回去詢問當時做筆錄的交通大隊,希望承辦員警能夠提供肇事者個人資料。

  6. 2018年5月23日 · 台中地院『不准許』變更子女姓氏(改從母姓)的案例:.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度家親聲字第665號民事裁定:. 本院審酌上情,可見聲請人之未成年子女現分別為9歲、6歲,尚無足夠之理解、判斷能力以認知姓氏所代表之意義,尚不足以因姓氏而使其對家族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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