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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性別平等工作法. 女權主義主題. 《 性別平等工作法 》, 中華民國法律 ,原名兩性工作平等法》,2001年12月21日制定2002年1月16日 總統令 公布,2002年3月8日 國際婦女節 施行。 2008年1月16日總統令修正更名為性別工作平等法》,將原本法條中的禁止職場性別歧視之規範擴大涵蓋禁止歧視不同之性傾向。 2014年又通過修法,要求政府應公布違法雇主名單,以強化雇主守法意願,並加重罰則,將派遣勞工、技術生及實習生納入保障範圍。 2023年再度更名為《性別平等工作法》 [2] 。 本法總則第一條說明立法目的:「為保障性別工作權之平等,貫徹憲法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地位實質平等之精神,爰制定本法。

  2. 2024年1月11日 · 性别平等工作法. 女权主义主题. 《 性别平等工作法 》, 中华民国法律原名两性工作平等法》,2001年12月21日制定2002年1月16日 总统令 公布,2002年3月8日 国际妇女节 施行2008年1月16日总统令修正更名为性别工作平等法》,将原本法条中的禁止职场性别歧视之规范扩大涵盖禁止歧视不同之性倾向。 2014年又通过修法,要求政府应公布违法雇主名单,以强化雇主守法意愿,并加重罚则,将派遣劳工、技术生及实习生纳入保障范围。 2023年再度更名为《性别平等工作法》 [2] 。 本法总则第一条说明立法目的:“为保障性别工作权之平等,贯彻宪法消除性别歧视、促进性别地位实质平等之精神,爰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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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聯合國舉行世界女性領袖高層會議,呼籲實現性別平等,聯合國大會通過的題為《團結起來實現性別平等》的聲明指出,1995年在中國北京舉行的聯合國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所通過的有關實現男女在參政、議政等方面平等的承諾尚未完成,不應再等一個世紀,各國政府應確保在2020年前完全落實北京行動綱領所提出的12個關鍵領域任務,賦予婦女參政權利,切實保護婦女和兒童權益。會議由聯合國婦女署組織召開,來自60多個國家政界、經濟、文化等領域的婦女領袖、行業精英和代表出席。會議以「婦女和權利,建設一個不同的世界」為主題,總結了北京會議以來婦女在參政議政實踐中的經驗和教訓,商討如何確保婦女在建設更加平等的社會中發揮重要作用。2023年3月5日,聯合國秘書長安東尼奧·古特雷斯向婦女地位委員會發表講話,稱性別平等方面...

    現時對於性別平等的意涵,除了「男女兩性平等」之外,更廣泛的涵蓋不同性別、性取向、性別認同、性別氣質以及LGBT權利對多元性別者的性別平等。 台灣相關法律包括《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性別工作平等申訴審議處理辦法》、《性別工作平等訴訟法律扶助辦法》。

    教育部性別平等全球資訊網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行政院性別平等會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3. 性别平等 (英語: Gender equality ),又称男女平等女男平等兩性平等性別平權性别平等主义傳統上也指兩性應享有平等的 公民權利 ,在「 政治、經濟、社會、氣質、家庭 」中应受到完全 平等对待 ,反對 性别歧视 。 [1] [2] 性別平等是《 世界人权宣言 》的目标之一,其目的是营造性別平等的法律和社会环境,例如 民主 活动和确保 同工同酬 。 具体实践中,性别平等的目标是使兩性在整个社会生活中平等对待,而不只是在政治、工作或其他政策规定的领域。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 表示,性別平等「意味著女性和男性、女孩和男孩享有相同的權利、資源、機會和保護。 它並不要求女孩和男孩,或女性和男性,一視同仁,或者他們受到同等對待 完全一樣。 」 [3] [a]

  4. 工具. 《性別平等教育法》 是2004年6月23日制定公布的 中華民國法律 。 此法總則中說明此法的立法目的:「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 性別歧視 ,維護人格 尊嚴 ,厚植並建立 性別平等 之教育資源與環境」。 現時性別平等教育法除了保障男女兩性的性別平等保護外涵蓋了不同 性別 、 性傾向 、 性別認同 、 性別氣質 的平等權利保護,並規定國中及國小必須實施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 高級中等學校 及 專科學校 須採融入式教育、大專校院應廣開性別研究相關課程。 歷史 [ 編輯] 此法從1988年開始醞釀,2000年開始研擬,2004年立法。 醞釀 [ 編輯] 此法起源於更早以前民間對兩性平等教育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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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2011年2月13日 · 反歧視法方面臺灣在2004年制定了性別平等教育法 》,在2007年修訂性別平等工作法就業服務法》,保障教育和工作領域不得有性別包括性別認同)、性傾向之差別待遇。. 2011年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條文中實施 性別平等教育 ,以 ...

  7. 性別平等 [1] 或不平等的衡量標準是用來量化 性別平等 概念的統計工具。 [2] [3] 有超過三百種不同的指標用于衡量 性別平等 ,還有一些突出的 指數 。 [4] 最突出的性別平等指數包括 聯合國 開發計劃署的性別相關發展指數(GDI)和1995 年推出的性別賦權措施(GEM)。 最近的衡量標準包括社會觀察推出的性別平等指數(GEI)2004年世界經濟論壇2006年制定的全球性別差距指數(GGGI)以及經合組織發展中心(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從2007年開始的社會機構和性別指數。 [4] [5] 指標 [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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