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消費者保障 桃市府修法要求自助選物販賣業保證取物價格合理化
...於6個月內不得於下午10時至翌日上午8時期間營業。違者將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命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經發局長張誠表示,桃園市列管中的自助選物販賣機店(俗稱夾娃娃機店)逾1,200家,位於住宅區內超過600家,為維護住宅區居住安寧,營業場所不得有噪音擾鄰之情形,將與環保局及都發局加強合作管理。法務局長賴彌鼎也表示,消保官除了會與經發局會同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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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分鐘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