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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申請方式:直接透過網路申請。 2. 注意事項: (1) 詳細申請辦法請至本館網頁查詢:國資圖首頁→ 線上申請→ 自助辦 服務(網址http://goo.gl/thvt6E)。 (2) 網路申辦後,可選擇以下方式確認身分。 本館受理並核准後將以E-mail 回覆申辦結果。 A.郵寄身分證影本至「402 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100 號」。 B.利用電子郵件傳送身分證影像檔至ecard@nlpi.edu.tw。 (3) 居住海外之中華民國國民申請數位借閱時,如無身分證影本,可利用 郵寄或電子郵件提供個人身分證字號、中文名字暨中華民國護照影本或 影像檔E-mail 至ecard@nlpi.edu.tw,以利身分之確認。

  2. 第六條:學校教職員工生於進行校內外教學活動、執行職務及人際行動時,應尊 重性別多元及個別差異。 第七條:教師於執行教學、指導、訓練、評鑑、管理、輔導或提供學生工作機會 時,在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人際互動上,不得發展有違專業倫理之關係。

  3. www2.csic.khc.edu.tw › 07 › 0712校園生活輔導

    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規定 」,以下簡稱本 規定。 二、本規定用詞定義如下: (一)性侵害: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所稱性侵害犯罪之行為。 (二)性騷擾: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達性侵害之程度者: 1. 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從事不受歡迎且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致影響. 他人之人格尊嚴、學習、或工作之機會或表現者。 2. 以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作為自己或他人獲得、喪失或減損其學習或工作有關權益之. 條件者。 (三)性霸凌: 指透過語言、肢體或其他暴力,對於他人之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傾向或. 性別認同進行貶抑、攻擊或威脅之行為且非屬性騷擾者。 (四)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指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一方為學校校.

  4. 1.借用教學器材,需由教師至設備組辦理登記;未依規定登記者 ,不予借用。 2.器材借妥後,可由教師或由其指派學生至設備組取用及歸還。 3.借用教學器材須於當日歸還,違者得停止其借用兩週。

  5. www2.csic.khc.edu.tw › 07 › 0701表件下載

    (9)技能檢定 照抵免學分申請書 (表件下載) (1) 原住民籍族學金 。 (2) 身心障礙學生獎助金。 (3)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獎助金 ... 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教學觀察及檔案)-各項量表 (9) 中山工商校外教學暨參訪資訊展申請表 設 備 組 (1) ...

  6. 教學科目與學分(節)數表 短、中、長程目標 短程目標(105-107年度): (一)建置數位教材,提升學生學習效能,增進自我學習機會。(二)落實學生各項技能及升學輔導,逐年提高學生取得專業照之平均張數及升學率。

  7. 積極維護學生學習、受教育、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並維護校園安全及教學 秩序。 前項準用人員於執行輔導與管教學生前,宜先經適當之學生權利與校園法律實務、輔導諮商及正向管教等專業知能培訓,學校並應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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