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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法所稱水利事業謂用人為方法控馭或利用地面水或地下水以防洪禦潮灌溉排水洗鹹保土蓄水放淤給水築港便利水運及發展水力

  2. 水利法及其子法規. 水利法 Water Act. 1.中華民國 31 年 7 月 7 日國民政府制定公布全文 71 條;並自 32 年 4 月 1 日施行. 2.中華民國 44 年 1 月 19 日總統令修正公布第 3、38 條條文. 3.中華民國 52 年 12 月 10 日總統令修正公布全文 99 條;並自同日施行. 4.中華民國 63 年 2 月 2 日總統令修正公布第 5、10、11、18、19、20、26、34、36、37、39~41、46、52、60、63、65、71、73、79、81~83、85、87、89~95 條條文;並增訂第 8-1、19-1、47-1、60-1、 60-2、60-3、65-1、69-1 條條文.

  3. www-ws.wra.gov.tw › 001 › Upload水利法

    水利法. 中華民國三十一年七月七日國民政府制定公布全文七十一條並自中華民國三十二年四月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四十四年一月十九日總統令修正公布第三條及第三十八條. 中華民國五十二年十二月十日總統令修正公布全文九十九條. 中華民國六十三年二月二日總統令修正公布第五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六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九條至第四十一條、第四十六條、第五十二條、第六十條、第六十三條、第六十五條、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三條、第七十九條、第八十一條至第八十三條、第八十五條、第八十七條、第八十九條至第九十五條並增訂第八條之一、第十九條之一、第四十七條之一、第六十條之一、第六十條之二、第六十條之三、第六十五條之一及第六十九條之一.

  4. 總統令公布修正水利法條文. 新增第七章之一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 新增第八十三條之二至第八十三條之十三及第九十三條之九至第九十三條之十一條文;並修正第九十九條條文. 1070620總統令公布水利法修正案. pdf (2.37 MB) 1070620總統令增訂並修正水利法條文. pdf (624.51 KB) 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1070529. pdf (356.13 KB) 中華民國107年6月20日修正公布之「水利法」部分條文,行政院定自108年2月1日施行. pdf (329.30 KB) 回上一頁. 回最上面.

  5. ::: 首頁. 中央法規.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水利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所有條文. 編章節.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立法歷程 (附帶決議)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內容檢索: 「含有」為必填欄位. 含有且含或不含. 本網站係提供法規之最新動態資訊及資料檢索,並不提供法規及法律諮詢之服務。 若有任何法律上的疑義,建議您可逕向發布法規之主管機關洽詢。 本網站法規資料係由政府各機關提供之電子檔或書面文字登打製作,若與各法規主管機關之公布文字有所不同,仍以各法規主管機關之公布資料為準。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 司法院網站 下載造字檔。

  6. 水利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2 條. 水道治理計畫線或用地範圍線內之土地,經主管機關報請上級主管機關核定公告後,得依法徵收之;未徵收者,為防止水患,並得限制其使用。 水道治理計畫線或用地範圍線內之土地經公告實施後,主管機關應定期辦理通盤檢討。 但因重大天然災害致水道遽烈變遷時,得適時修正變更。 主管機關依第一項公告之水道治理計畫線或用地範圍線內施設防洪設施所需之用地,或依計畫所為截彎取直或擴大通洪斷面辦理河道治理,致無法使用之私有土地及既有堤防用地,應視實際需要辦理徵收。

  7. 中華民國法律. 维基百科 條目 ︰ 水利工程. 中華民國 31 年 6 月 20 日 制定71條. 中華民國 31 年 7 月 7 日公布 1.國民政府制定公布全文 71 條;並自三十二年四月一日起施行. 中華民國 32 年 4 月 1 日施行. 中華民國 44 年 1 月 7 日 修正第3, 38條. 中華民國 44 年 1 月 19 日公布 2.總統令修正公布第 3、38 條條文. 中華民國 52 年 11 月 29 日 修正全文99條. 中華民國 52 年 12 月 10 日公布 3.總統令修正公布全文 99 條;並自同日施行. 中華民國 63 年 1 月 18 日 增訂第8之1, 19之1, 47之1, 60之1, 60之2, 60之3, 65之1, 69之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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