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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流感疫苗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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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全天然發酵 數十種高濃度消化酵素,蛋白質含量高達53.2公克/100公克,分子量小 人體容易吸收。 類胡蘿蔔素含量是胡蘿蔔的1.5倍 維生素B12含量是豬肝的4倍 鐵含量是菠菜的23倍,營養完整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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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4月15日 · 流感疫苗的每次更新並不需要從頭來過但對於還不滿一歲的新冠疫苗保險起見還是需要再進行臨床試驗。 圖為印度當地一家實驗室。 圖/美聯社. 若實驗結果證實血液裡的抗體和疫苗效力產生連結,則研究人員就不需要等到受試者感染病毒才知道疫苗的功效,只要監測受試者生成的抗體就能推測結果,大幅節省各種成本。 圖為泰國僧侶接種疫苗。 圖/歐新社....

  2. 2020年11月18日 · 在9月2日將臨床一期的結果發表在新英格蘭醫學雜誌後於9月24日在英國展開為數1萬人的臨床三期試驗其中約有400人會同時施打季節性流感疫苗作為探討同時注射兩種疫苗的安全性初期試驗

    • 問題1:什麼是緊急授權使用(Eua)?
    • 問題2:什麼情況下可以啟動eua?
    • 問題3:為什麼會有eua?過去美國有啟動過eua嗎?
    • 問題4:Eua疫苗怎麼審查?
    • 問題5:Eua疫苗到底有沒有經過測試?
    • 問題6:三階測試到底做什麼?怎麼做?
    • 問題7:藥商到底申請時要提供什麼資料?Fda審什麼?
    • 問題8:Eua審查流程怎麼跑?會不會關起門來打假球?
    • 問題9:Eua疫苗打下去出人命怎麼辦?
    • 問題10:疫苗接種者有什麼權利?美國可以強制施打疫苗嗎?

    所謂緊急授權使用機制(EUA) 是用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例如當前的 COVID-19 大流行)時期,用來促進醫療產品(例如疫苗)研發與使用的法定監管流程。一般藥物需要經過嚴格的審查流程,但面對緊急的公共衛生事件時,容許(以下簡稱FDA)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符合法定標準與要件時,以專案方式讓未經一般流程批准的醫療產品適用於大眾,用以診斷治療、預防嚴重或危及生命的疾病。但因為EUA是用來因應緊急狀態,所以EUA許可並不能替代一般的藥證許可,藥商若要使疫苗能常規化地進入商業市場,還是必須回過頭走一般取得藥證的流程。

    因為EUA只運用在緊急或大規模的公共衛生事件,而不能取代一般的常規藥物審查流程,因此美國的食品、藥品和化妝品法明確規定了EUA的啟動時點和標準。根據法律,藥商要能對疫苗展開EUA審查,必須先由聯邦政府認定現況已經符合「緊急公衛事件」的標準,而且通常需要確定在沒有其他充分、經批准且可用的替代方案下,才能由聯邦政府審查由藥商提交的疫苗許可申請,並規劃後續的追蹤、檢驗、查核與許可期限。

    美國的EUA程序並不是Covid-19疫情期間才發明的制度,911事件後美國陷入大規模生化武器入侵隱憂,以及卡崔娜風災後對美國境內大規模傳染病流行的預防,都是引發美國發展緊急應變醫療的原因。 美國過去曾在1976年的豬流感(亦即H1N1 A型流感)期間研發疫苗時,由福特總統擔任疫苗總加速師,啟動「國家疫苗方案(National Vaccication Program)」,但因為欠缺相應的緊急啟動法制,使得默克製藥公司(Merck)所研發的疫苗用於壓制H1N1的大流行時,陷入政治口水。 之後隨著美國相關法制,包括於911事件後通過「生物盾法(Bioshield Act of 2004)」建構「緊急醫療對策(Medical Countermeasures, CMC)」的應用法制,才逐漸建構EUA...

    既然疫苗是用來救命,因此要能「有效」又「安全」,而且必須加速上市的期程,因此EUA是疫苗的專案與快速通關審查——它的流程是:藥商在取得研發成果並經過人體與臨床實驗後,向FDA提出請求,由FDA的內部與外部專家共同審查決定是否核可。 而FDA審查藥品可不能亂審,因為法律規範了FDA進行審查的條件與標準,主要包括:該疫苗是否符合法定所要求的研發流程、是否取得足夠的數據資料證明它安全且有效、使用的生化原料是否真能量產、未來能否量產、運送等等。而為了讓FDA內部與外部醫療專家有效審查,法律也規定藥商必須提供研發成分、實驗數據、個案資訊、追蹤結果和風險分析報告等文件與資料。 另一方面,FDA也可以透過其他外部或自行取得的科學證據資料來進行駁核;但事實上,醫療專家面臨EUA專案駁准時,往往備受政治壓力。...

    EUA專案只是讓疫苗有機會比較快運用於疾病防治,因此並不代表EUA專案取得許可的疫苗,不需要經歷法定檢驗流程。目前美國境內研發的兩款疫苗,都經歷一定數量且具有代表性、符合統計上抽樣方式的人體試驗,且每個階段的測試都有一定的目標,測試的規模與方式也有所不同。 一般來說藥商於EUA專案中,需完成三階測試且提交科學證據和分析報告後,才能獲得FDA許可,但EUA也允許藥商在完成二階測試而能取得足以證明疫苗「有效且安全」的科學證據後,先提交中期分析報告取得暫時性許可,並待繼續完成三期臨床療效試驗後,再繼續提交最終分析報告,證明該疫苗已完成全部測試階段,有效且安全無虞。

    三階測試有不同的測試方法與目標,目的是持續地確認疫苗安全且有效。 一階(phase 1)測試是安全性測試,具體做法是將疫苗接種於較小規模的健康人體,以評估增加劑量的安全性。至於是否有效,則還停留在初期階段,因為在這個階段實驗者只能獲得該疫苗在人體中誘導免疫反應效果的初步資訊。 順利完成一階測試的疫苗才能進入二階(phase 2),也就是臨床短期風險和效用的評估。這個階段除了受試者的數目增加,測試者還要納入「隨機對照」研究方法,系統性地對數百名健康狀況不同,且來自不同人口群體的受試者進行各種劑量安排測試,以及不良反應個案的追蹤調查。到了這個階段,藥商已經能獲得施打疫苗後,常見的「短期副作用」資訊,且能確認劑量與免疫反應之間的基準值與效果。 三階(Phase 3)則納入更廣泛人口群體,並以施打疫...

    申請EUA的藥商,必須將各階段的研究參與者資訊、測試中所形成的非臨床、臨床與製造數據提供予FDA 進行全面評估。而FDA在核准時,則必須就能取得的所有資訊,進行疫苗的安全性與有效性的損益分析,也就是比較已知和潛在的疫苗益處是否高於疫苗的已知和潛在風險——即是疫苗打下去,是否利大於弊。 依法藥商提交EUA申請時,至少必須包括以下資料: 1. (1)第一期和第二期測試所積累的所有安全數據與實驗資料。 2. (2)第三期測試(如果已經完成)的數據與實驗資料,以及完成該測試後,至少 2 個月的中位數追蹤調查,意思是說,藥商必須提交完成 3 期臨床試驗後,至少有一半受試者至少經歷2 個月後的免疫與不良反應追蹤資訊。若未完成,則需提交期中分析報告。 3. (3)三階段測試中,至少包括3000名受試者的安...

    廠商提出EUA申請前,需經歷一系列疫苗測試、資訊彙整與評估分析的流程。因此,從疫苗製造商的角度來看,申請EUA流程的第一步,即是提交疫苗開發過程到的資訊,並用這些資訊形成分析報告讓FDA審查。 一般來說,廠商可以決定是否等所有分析報告都完成後,再決定要不要送件,但為了使審查資訊完備,FDA所規範的審查流程指引,也允許廠商在檢附一定文件與資料後,與FDA先期討論申請EUA的時點並進行「預審」。這個階段,FDA會召集名為「數據安全監測委員會」的獨立小組,對相關審查數據進行預審,以便藥商依據該專家小組對相關數據的解釋與建議,進一步調整或選擇是否繼續進行正式申請流程。 等FDA收到藥商正式的申請資料後,FDA會分別邀集內部專家與外部專家進行分別審查,後者就是由來自全國各地的外部科學和公共衛生專家組成...

    藥商取得許可後,並不是就可以高枕無憂不受監控。FDA在給予許可時,會同時要求藥商提交安全控管的後續追蹤計劃,範圍包括在該疫苗取得緊急授權使用後,若發生死亡、住院和其他嚴重或臨床顯著的不良事件時的通報流程和應變治療方式。 藥商有義務在「嚴重非尋常不良反應」發生時,隨時通報FDA,以便FDA持續監控疫苗的安全性,並滾動式檢討進行新的損益評估分析,確認是否繼續給予或撤銷許可。 目前美國還在現行的「因應COVID-19疫苗接種計劃」下,建構由聯邦政府、FDA、CDC與疫苗接種機構共同合作的各種通報系統與資料庫,包括疫苗不良事件報告系統(VAERS)、疫苗安全數據鏈 (VSD)、生物製品有效性和安全性計畫(BEST)和醫療保險索賠數據資料庫等。

    FDA規定,疫苗施打機構必須向接種者進行風險告知,或提醒接種者FDA有提供所謂的「事實說明文件(fact sheets)」,內容包括與疫苗相關的風險與效益資訊,以及接種者可以用於預防疾病的其他可用替代方案。 接種者亦有權依據其個人判斷選擇接受或拒絕疫苗接種。目前美國境內都無法強制人民施打疫苗。 以上10問彙整美國救命疫苗的現行核可機制。美國自2020年疫情大爆發,幾經封城、口罩防疫之爭,總算透過疫苗施打而讓疫情漸獲控制。過去一年來,伴隨美國走向復甦之路的,是藥商的疫苗研發能量、完善的緊急醫療應變措施和EUA審查中,內外部專家的共同努力與監督。 當然,美國經驗也來自歷史教訓,但也正因為這些歷史經驗,讓美國得以一步步地創建制度並帶動醫學研發。在大疫情時代,領導人民走向曙光的,是專家、科學、透明的...

  3. 2020年5月6日 · 圖/路透社. 第三種策略核酸疫苗。 生命的藍圖從DNA轉換成RNA,再製成蛋白質。 DNA 和 RNA 兩種核酸疫苗僅仰賴病毒的序列所以優勢是疫苗開發時間短技術門檻低以及安全性。 即使尚未有核准先例,為了搶得先機,目前全球第一個進入臨床試驗的 RNA 疫苗來自美國 Moderna 公司,隨後美國 輝瑞藥廠 (Pfizer)與德國公司 BioNTech...

  4. 2021年8月2日 · 每日電訊報表示英國衛生部當前的新策略規劃主要分成四大項:(1開放50歲以上接種第3劑疫苗;(2當前預設第3劑疫苗為AZ以外的混打搭配;(3施打單位將從醫院診所設置的大型疫苗接種站改為各地的社區藥房接手;(4規畫兩手接種方案在施打第3劑COVID疫苗時一口氣同時施打流感疫苗。...

  5. 2022年1月3日 · 「瘟疫一直都在...不是會不會發生、而是什麼時候來。 」全球疫苗政策進展最果斷的國家——以色列——目前正因Omicron變異株的全境擴散境內正爆發著COVID-19疫情的第四波感染。...

  6. 2020年3月16日 · 自今年初春武漢肺炎疫情大爆發以來,CureVac 與德國聯邦衛生部專門研發疫苗的保羅埃爾利希研究所」(Paul-Ehrlich-Institut),聯手進行新型冠狀病毒的 mRNA 疫苗開發。 3月中,CureVac 也對外透露目前正在篩選最後2種可能疫苗,進入臨床實驗階段。 該報導引述一名匿名的德國聯邦政府官員消息表示:川普希望收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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