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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沿革 法條沿革 條 次
違反第十八條規定者,處行為人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 法人之代表人、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違反第十八條規定者,除依前項規定處罰其行為人外,對該法人亦科處前項之罰金。
爰此,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要求立法院針對2024年7月8日本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7次全體委員會議,未依規定辦理簽到、委員發言登記相關作業乙事進行調查,於一週內向院會提報調查結果,並追究相關失職人員責任。
惟2024年7月8日立法院紅樓2樓走廊監視影像檔案竟由立法院流出,在媒體大肆播放、轉傳,不僅有違調閱原則,亦有侵害個資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