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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農委會表示,14個農田水利會會長指出農田水利會對於灌溉水質污染、水利設施用地遭佔用無公權力處理,城鄉田水利建設經費不均衡,以及全國尚有37萬公頃未享有農田水利會的灌溉服務等問題,藉由農田水利法立法,將可視水源狀況以適地適作原則,逐漸將政府灌溉服務擴展至灌區外37萬公頃農地,並由農田水利法所賦予公權力,可有效解決灌溉水質污染案件;另農田水利會資產成立作業基金,該法亦規定政府應以年度預算撥款至作業基金,以維持農田水利設施營運所需,平衡城鄉農田水利建設。
  1. 為確保糧食安全及農業永續,促進農田水利事業發展,健全農田水利設施之興建、維護及管理,以穩定供應農業發展所需之灌溉用水及擴大灌溉服務,並維護農業生產與提升農地利用價值及妥善處理農田水利會之改制事宜,特制定本法。

  2. 加強農田水利建設 本計畫將以系統性改善灌溉排水設施,建立高效率用水管理機制,維護農民權益 平地農路改善計畫

  3. 農田水利10子法待修訂 灌溉制度、水利小組依循舊制不改變. 農田水利會改制後,將維持水利小組等基層組織,灌溉配水也將延續既有制度不會調整改變。. (攝影/農傳媒). 《農田水利法》2日在立法院臨時會三讀通過,農委會表示,農田水利法相關10個子法將 ...

  4. www.6laws.net › 6law › law農田水利法

    • ﹝1﹞為確保糧食安全及農業永續,促進農田水利事業發展,健全農田水利設施之興建、維護及管理,以穩定供應農業發展所需之灌溉用水及擴大灌溉服務,並維護農業生產與提升農地利用價值及妥善處理農田水利會之改制事宜,特制定本法。
    • ﹝1﹞本法之主管機關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1﹞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農田水利事業:指運用人為或自然之方法於主管機關劃設之農田水利事業區域或農田水利設施範圍內從事農田灌溉、農田排水及相關事項。
    • ﹝1﹞主管機關應依河川水系、地理環境及經濟利益劃設農田水利事業區域,並公告之;其變更、廢止時,亦同。涉及原住民族地區者,由主管機關會商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公告之。
  5. 農田水利會改制後,因地籍整理而發現之原屬農田水利會之土地,由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逕為登記,其所有權人欄註明為國有,管理機關由主管機關指定所屬機關為之。

  6. 農田水利法規彙編-封面 雜湊碼 雜湊碼+10 格式:pdf 檔案大小:1 MB 下載次數:605 農田水利法規彙編-內文 雜湊碼 雜湊碼+10 格式:pdf 檔案大小:7 MB 下載次數:2477 網站導覽 重大政策 加強農田水利建設 平地農路改善計畫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 行政院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