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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鑑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已於2021年1月29日發表聲明表示不承認BNO護照作為有效旅行證件和身分證明亦不會在香港獲承認為任何形式的身分證明因此計劃成員不能依賴BNO護照或其相關的簽證作為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的證據。 積金局指出,強積金受託人在執行強積金計劃行政工作時,有責任依據香港法例行事。 受託人在處理以「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為由而提早提取強積金的申請時,必須擔當把關者的角色,審視申索人所提供的證據,及檢視全部事實和資料。 積金局會繼續與強積金受託人在有關方面作出跟進。 -完-. 2021年3月10日. < 回到上頁.

  2. 根據法例,計劃成員須年滿65歲,才可以選擇一筆過或分期提取強積金,只有在六個特定情況下,計劃成員才可以提早提取強積金,當中包括「永久離港」。 「永久離港」不一定是移民. 強積金涵蓋的對象除了香港僱員之外,亦包括持工作簽證來港工作的外籍人士和本身擁有外國護照的僱員。 換言之,以「永久離港」為由提早提取強積金的申索人,其實不一定是因為移民,當中還包括結束在港工作而返回原居地的僱員。 因此,單憑相關數據以偏概全地解讀為移民並不正確。 計劃成員如果以「永久離港」這個理由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必須先向受託人提交申索表格和法定聲明,聲明自己在特定日期永久離開香港,以及提交相關文件和證據,證明已獲准在香港以外地方居住,例如擁有外國護照。 申索文件和證據必須令受託人信納才會批准。

  3. 同樣地單憑出示英國國民海外護照亦不足夠作為移居英國的證明。 申請人應出示其他證明文件讓受託人可整體審視個案。 為避免有可能以永久離港為理由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被濫用的情況積金局不時與受託人溝通要求受託人做好第一站把關工作 ...

  4. 本人, 香港身分證/ 護照*#號碼: 地址為. 謹以至誠鄭重聲明: (a) 本人已於. [ 申索人姓名], , [ 申索人地址], [ 年/ 月/ 日] 年滿60歲;及. (b) 本人已永久性地終止所有受僱,並且無意再次受僱或自僱,及本人已終止所有自僱,並且無意再次自僱或受僱。 本人謹憑藉《宣誓及聲明條例》(第11章)衷誠作出此項鄭重聲明,並確信其為真確無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申索人簽署] 此項聲明於__________ 年________ 月________ 日在香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及在本人面前作出。

  5. 請填上你在護照上的姓名。 (2) 如你沒有提供原計劃名稱,或所提供的資料有誤,則此項轉移申請或不獲處理。你可於參與通知 或周年權益報表獲取有關資料。如有疑問,請聯絡你原計劃的受託人。有關強積金計劃的名稱,可 ...

  6. www.mpfa.org.hk › en › info-centreMPFA statement - MPFA

    MPFA statement. In response to media reports and enquiries on application for early withdrawal of MPF with British National (Overseas) (BN (O)) passport by scheme members, the MPFA made the following statement today (10 March): “Given the announcement by the Government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on 29 January 2021 that BN ...

  7. 如你選擇把權益轉移至同一計劃的另一個帳戶,第MPF(S)-P(M)號表格所指的新計劃將與原計劃相同。. 如你現時投資於強積金保證基金,從該保證基金轉出權益,可能會導致你不符合部分或所有保證條件,以致影響你享有保證的資格。. 詳情請查閱原計劃的要約文件,或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