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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 》是 中華民國政府 災害管理 的一項法規。 針對 臺澎金馬地區 受 天然災害 影響時,衡量各地區縣市機關及公、私立學校停班停課標準。 並由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發布「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情形」,避免上班職員、上課學生因 通勤 遭遇交通困難並承擔危安風險,甚至造成生命財產損失;偶有因工作場所被災害破壞或阻礙而有局部區域或個別機關學校發布停班停課的情況。 以往每年 颱風 侵臺為主要適用情形,而引用此辦法所實施的停止上班、停止上課(停班停課),俗稱為「颱風假」;2013年3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將其正名為「 災防假 」。 背景 [ 編輯] 颱風為臺灣常見的天然災害之一,常因此停止上班上課。 圖為2001年 納莉颱風 侵臺衛星雲圖。

  2. 2020年3月15日,案59所屬的班級全班停課,為臺灣第一起達到停課標準的個案 [17]。 2020年3月16日, 行政院 採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建議,至本學期上課日結束為止,高中職以下的教職員工、學生禁止出國 [18] 。

  3. 概要. 對象. 針對 中華民國 轄區內,宣布停班停課的縣市。 適用對象例如公務機關、各級學校、郵政電信、公共交通等,通常只要 臺灣證券交易所 的所在地(北北基桃)宣佈停班停課,臺灣股市亦休市一天。 另外,臺灣多數私人企業,也依此辦法決定是否停班。

  4. 2020年3月15日,案59所屬的班級全班停課,為臺灣第一起達到停課標準的個案 [17]。 2020年3月16日, 行政院 採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建議,至本學期上課日結束為止,高中職以下的教職員工、學生禁止出國 [18] 。

  5. 2021年1月21日,中央疫情指揮中心針對境外移入後之本土疫情訂定公告《疫情警戒標準及因應事項》,將疫情警戒狀態分為分為第一、二、三、四級,數字愈高管制措施愈嚴格 [15] 。 5月,由於爆發 萬華茶藝館衍生感染事件 以致陸續提升疫情警戒(已知相關案例之發病日至遲可溯及4月23日 [16] [17] )。 5月11日,出現7例本土染疫個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將疫情警戒由第一級「出現境外移入導致之零星社區感染病例」立即提升至第二級「出現感染源不明之本土病例」,並實施相關限制措施 [18] 。 5月15日,新增180例本土個案(主要集中在臺北市萬華區 [19] ),指揮中心宣布臺北市、新北市提升疫情警戒至第三級。

  6. 高雄市在5日上午仍因降雨仍有多處道路積水,高雄市民湧入市長陳其邁的臉書留言指「這風雨應該可以停班停課了吧! 」並表示為何不比照8月1日的強降雨實施災防假 [81] ,而當日下午高雄市政府僅針對六龜區 、甲仙區、茂林區、桃源區及那瑪夏區宣布停班 ...

  7. 2020年3月15日,案59所屬的班級全班停課,為臺灣第一起達到停課標準的個案 [17]。 2020年3月16日, 行政院 採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建議,至本學期上課日結束為止,高中職以下的教職員工、學生禁止出國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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