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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6年9月23日 · 兩種行動,讓你脫離職場霸. 「如果不高興,可以及早另謀高就!. 」「那不過是個玩笑話,開個玩笑不會死人吧。. 」「你做的報告毫無用處,你真的懂行銷嗎?. 」……主管這些看似無心、沒有惡意的言論,讓你心情大受影響,找同事討拍、甚至向 ...

    • 雇主解僱勞工必須符合法定事由
    • 經濟性解僱:不可歸責於勞工,必須付資遣費
    • 懲戒性解僱:勞工主觀上的能為而不為,不能直接解僱嗎?
    • 解僱事由不得事後變更

    不談特殊狀況,一般而言,雇主要解僱勞工,必須要符合勞基法的法定事由,主要是勞基法第 11 條與第 12 條各款規定。 第 11 條,又稱為「經濟性解僱」,這是要依法預告,並給付資遣費的。 第 12 條,又稱為「懲戒性解僱」,不用預告期,雇主也不用付資遣費。

    第 11 條的 5 款,都屬經濟性解僱,其中,第 11 條的前 4 款,較為明確,都屬於不可歸責於勞工的經濟性因素: 1. 歇業或轉讓時。 2. 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3. 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4. 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那麼,如果勞工一直沒心工作,大錯不犯,小錯不斷,配合度低,工作產出也不好,不能直接解僱嗎? 從雇主的角度來說,若是員工一直犯錯,甚至造成雇主損失,應該就是要直接解僱,也不用付資遣費,這樣才合理。 勞基法第 12 條第 1 項第 4 款規定:「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因為勞工在僱傭關係中,屬於較弱勢的一方,為了保障勞工的工作權,避免雇主任意解僱勞工,所以雇主在解僱勞工時,有義務要明確告知勞工,是依勞基法哪一條哪一款事由解僱。 而且若是產生訴訟爭議,這解僱事由也成為法院審查的重要依據。所以雇主不得事後隨意改變或增加解僱事由,更不能將解僱後所發生的事,在訴訟中做為主張提出來。 (本文轉自曹新南)

  2. 2017年8月31日 · 《好主管得學會罵人》 一書作者齋藤直美曾做過一項調查,結果發現,有高達71.4%的主管自認沒有自信責罵部屬,背後的主要原因來自於「恐懼、有罪惡感,擔心自己會傷害到部屬」。 齋藤直美認為,是因為主管罵人的心態不對,才會出現這樣的心理,因此無法有效責罵部屬。 對此,齋藤直美建議,主管在罵人前或當下,要能掌握好以下2個原則: 一、 責罵,不是為了要否定員工,而是幫助他們成長. 齋藤直美強調, 責罵的目的,絕對不是要否定這個人,而是促使對方改善工作態度或方法。 因此,人身攻擊、否定員工人格的說詞,千萬別說出口。 舉例來說,當你看到員工進度緩慢,拖累到後續的工作進行時,你不能說「你動作真慢,不管讓你做什麼,都成事不足、敗事有餘! 」主管這樣的責備方式,不僅不會讓員工有所成長,甚至只會讓員工更加挫折。

  3. 2019年11月13日 · 從《關鍵少數》看職場生存:別人還在抱怨主管打壓時,她們如何靠努力衝破公司潛規則?. 傳記電影《關鍵少數》以美國、蘇聯的太空競賽為故事背景,描述在充滿種族歧視的社會氣氛之下,任職於美國太空總署 NASA 的三位黑人女性科學家 Dorothy ...

  4. 2021年3月5日 · 經理人熱門 八分生活熱門. 分享. 收藏. 本期將進一步延伸上期專欄中,個人主張未來的領導人必須要有 「矛盾領導」(paradoxical leadership,又稱為悖論領導) 的能力,唯有統一兩種極端的領導行為,才可能兼顧人文與科技。 這一期要以十大名將之一的司馬穰苴(音同居)為主角,評析他如何成為成功的矛盾領導人。 司馬穰苴的矛盾領導:立威於上、施恩於下. 齊景公時,晉燕兩國入侵,齊軍兩面受敵而節節敗退。 齊景公極為憂慮,宰相晏嬰於是舉薦田穰苴。 共商軍略大事後,齊景公認為他是可造之材,便任命他為將軍,準備率軍抵抗。 田穰苴說,我出身卑微,卻享有高位,恐怕將士不會服氣、百姓不會信任,希望能指派一位君王寵信且受人敬畏的人來做監軍。 齊景公因此派寵臣莊賈去督察軍隊。

  5. 2020年12月31日 · 企業主霸凌和羞辱員工,導致企業無法轉型與創新。 習慣投機取巧,讓企業患上「巨嬰症」,最終喪失競爭力。 採用人治不用法治,迷失方向、失去創業的初心,成為習慣行為的奴隸。

  6. 2020年11月10日 · 掌握 4 種關鍵談話,部屬工作上軌道. 一旦主管蒐集到足夠資訊,準備好開啟談話後, 《超成功對話術》 指出,與員工約談,要像邀約來賓般謹慎。. 配合對方時間、釋放誠意,說明面談目的及明確期望。. 《OKR:做最重要的事》 作者、知名創投家約翰.杜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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