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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最高行政法院(以下簡稱本院)為防治性騷擾,並保護被害人之權益,特依性騷擾防治法第七條規定,訂定本要點。. 本要點所稱之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 ...

  2. 前項委員人數,女性不得少於二分之一,男性不得少於三分之一委員任期二年,均為無給職,期滿得續聘之,因故出缺時,繼任委員之任期至原任期屆滿之日止性騷擾申評會開會時,應有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得開會,有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方得決議,可否同數時,取決於主席。 性騷擾申評會委員,應按月輪值,以利申訴案件之受理。 五、性騷擾之申訴得以言詞或書面提出。 以言詞為申訴者,受理之人員或單位應作成紀錄,經向申訴人朗讀或使閱覽,確認其內容無誤後,由其簽名或蓋章。 前項書面應由申訴人簽名或蓋章,並載明下列事項: (一)申訴人姓名、服務單位及職稱、住居所、聯絡電話、申訴日期。 (二)有代理人者,應檢附委任狀,並載明其姓名、住居所、聯絡電話。 (三)申訴之事實及內容。 (四)可取得之相關事證或人證。

  3. tpa.judicial.gov.tw › tw › dl-108866-c90594b3781f4a85ac62caf9被性騷擾怎麼辦

    遭遇性騷擾事件可採取的行政程序, 包括申訴、再申訴、 訴願及行政訴訟等四階段,且應在一定時間內讓被害人獲得最終結果。 1. 如果我想要申訴, 應該找誰處理啊? 依據性騷擾防治法相關規定,可以提出申訴的窗口證據; 如果是以言詞提出,受理人員需將陳述內容撰寫成紀錄, 由申訴人確認內容無誤後簽名或蓋章,並需複印申訴書1 份給申訴人留存。

  4. 大法庭區. 大法庭事件及相關事件裁判查詢. 經大法庭裁定統一之法律見解. 109年度大字第5號裁定 (解聘事件) 字型大小: 小. 中. 大. 友善列印. share分享按鈕. 提案之法律爭議 :學校之性平會處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成立調查小組100年6月22日修正公布之性平法第30條第3項規定必要時,『部分小組成員得外聘」;107年12月28日修正公布之同法第30條第2項則規定調查小組成員必要時得一部或全部外聘。 本法中華民國107年12月7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亦同」(下稱新法)。 學校之性平會於新法施行前成立調查小組,成員均外聘,並完成調查報告,經性平會據以決議性騷擾成立及作成處理建議。

  5. 102年度判字第95號 *. 綜合所得稅事件. 【1月份裁判要旨】. 裁判字號. 案由. 102年度判字第29號 *. 營業稅事件. 註:. 1、本頁面刊登之裁判,係各庭庭長就該庭之裁判選登,如與他庭見解不同,將循大法庭制度統一法律見解。.

  6. 一、按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規定:「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其上級機關,亦得為之。 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撤銷︰一、撤銷對公益有重大危害者。 二、受益人無第119條所列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而信賴授予利益之行政處分,其信賴利益顯然大於撤銷所欲維護之公益者。 二、次按憲法第18條規定:「人民有應考試服公職之權。 」旨在保障人民有依法令經由公開競爭之考試程序取得擔任公職之資格。 是以,國家應設有客觀公平之考試制度,並確保整體考試結果之公正,落實憲法第18條之意旨。

  7. 2024年1月29日 · 最高行政法院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113至114年) 壹、 依據:司法院暨所屬各機關推動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113至114年)。. 貳、 計畫目標 一、強化性別意識培力。. 二、精進決策參與之性別平等。. 三、完善性別友善措(設)施。. 四、持續更新「性別平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