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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作者:章忠信. 1029 食譜是否受著作權法保護?. 依食譜烹飪或作烹飪教學,是否要經食譜作者同意?. 著作權法第十條之一規定:「依本法取得之著作權,其保護僅及於該著作之表達,而不及於其所表達之思想、程序、製程、系統、操作方法、概念、原理、發現 ...

  2. 87年著作權法之修正,更將「著作財產權之限制」及「合理使用」融於一爐。. 其先於第65條增訂第1項明定合理使用之法律效果,揭示:「著作之合理使用,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 」再將原第1項修正移列為第2項,其序文調整為:「著作之利用是否合於 ...

  3. 此一基準是相對性之比較。 要考量對於被利用著作所利用之質量及其在整個著作所占之比例,也要考量利用結果產生新著作時,被利用著作在新著作所占的質量比重。 利用某一件近百頁的著作,雖然僅是其中十頁但若是精華的十頁,也不能主張是合理使用。

  4. 作者:章忠信. 1782 著作權法所稱的「公開」到底是甚麼意思?. 著作權法所稱的「公開」,從第三條第一項第六款、第七款、第八款、第九款、第十款、第十三款及第十五款之「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公開 ...

  5. 可以從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分析。 著作權法第五條第一項各款和第七條之一的規定分類,至少有十一類,其內容依著作權法主管機關所公布的「著作權法第五條第一項各款著作內容例示」,分類如下: (一)語文著作:包括詩、詞、散文、小說、劇本、學術論述、演講及其他之語文著作。 (二)音樂著作:包括曲譜、歌詞及其他之音樂著作。 (三)戲劇、舞蹈著作:包括舞蹈、默劇、歌劇、話劇及其他之戲劇、舞蹈著作。 (四)美術著作:包括繪畫、版畫、漫畫、連環圖(卡通)、素描、法書(書法)、字型繪畫、雕塑、美術 工藝品及其他之美術著作。 (五)攝影著作:包括照片、幻燈片及其他以攝影之製作方法所創作之著作。 (六)圖形著作:包括地圖、圖表、科技或工程設計圖及其他之圖形著作。

  6. 一、語文著作:包括詩、詞、散文、小說、劇本、學術論述、演講及其他之語文著作。. 二、音樂著作:包括曲譜、歌詞及其他之音樂著作。. 三、戲劇、舞蹈著作:包括舞蹈、默劇、歌劇、話劇及其他之戲劇、舞蹈著作。. 四、美術著作:包括繪畫、版畫、漫畫 ...

  7. E-mail: ch7943wa@ms12.hinet.net. 有著作權,侵害必究. 在著作權法採「創作保護主義」的原則下,著作一旦創作完成,固然就受著作權法的保護,不必作任何登記或申請程序。. 不過,認定「誰是著作人」,是著作權保護的最根本問題,牽涉到甚麼人可以主張著作權保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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