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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球團原先決定5人即日起禁,直到案情釐清;不料下午出現變化,開除已承認收錢放水的 曾漢州 、 紀俊麟 兩人,另外3人因堅持未收取任何不法款項,仍自即日起無限期禁賽,靜待司法調查。 此外該5名球員均為 善化國小少棒隊 出身,與 台南縣 各界人士關係深厚。 2007 .08.28 -- 針對聯盟停賽及政府接管等輿論, 中華職棒 召開緊急領隊會議,做出「不停賽」決議。 兄弟球團下午召開記者會, 領隊 洪瑞河 表示該隊球員若五人以上集體涉賭,將立即解散球隊 [2] 。 此外,中職會長 趙守博 表示會慎重考慮網友所提免費進場構想。 [3] 2007 .08.30 -- 因再次爆發球員簽賭案後, 鯨隊 解散傳聞未歇, 中信 金控董事長辜濂松稱並無收手打算。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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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職棒十六年)台灣職棒界再度爆發簽賭事件:該年度上半球季La New熊隊與興農牛隊最後的熊牛爭霸戰,興農牛隊四連敗給La New熊隊,興農牛隊錯失上半季冠軍,讓誠泰Cobras隊登上上半季冠軍。此次興農牛四連敗讓人產生不少疑問,另外牛隊陣中多明尼加籍教練泰迪和防護員桑塔那突然不告而別,加上投手戰玉飛被打爆後立即返回巴拿馬,另外中信鯨隊洋將吉龍對兄弟象隊單場十一次保送,亦讓人產生不少聯想,以及獅隊全壘打、打點「雙冠王」蓋達表現不穩被解聘等,都引起外界聯想。 七月底在La New熊隊與統一獅隊的比賽中,球員陳昭穎被警方帶走,平息已久的職棒簽賭案再度爆發!事件開始侵襲中華職棒大聯盟,許多球員遭到檢調單位的約談並交保,各隊開始自清運動,只要被交保的球員皆遭到母球隊無條件釋出。許多球員開始伸...

    ^ 裁判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裁判類別 刑事裁判案號 96 年 易 字 第 1851號 主 文 1. 1.1. 洪琮証共同連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壹年,減為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銀元參佰元即新臺幣玖佰元折算壹日。 1.2. 陳昭穎共同連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壹年,減為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銀元參佰元即新臺幣玖佰元折算壹日。 1.3. 戴龍水共同連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壹年,減為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銀元參佰元即新臺幣玖佰元折算壹日。 1.4. 何紀賢、杜明澤、陳孟宏、陳春風、楊仁明、蔡生豐均無罪。 宣判日期 097/02/27 (轉自司法院網站)

  2. 事件簡述. 2008年 10月8日早上檢調單位大規模搜索 米迪亞暴龍隊 球團 辦公室與 球員 宿舍,傳出當時米迪亞與林秉文集團合資購買兜售的 誠泰Cobras隊 ,並在球賽中以詭譎的調度來進行放水,是歷年簽賭案中牽連最高層級的一次, 球團 執行長施建新、總經理特助 ...

  3. 事件簡述. 2009年 10月26日檢調單位南下高雄,逮捕以 蔡政宜 (綽號雨刷)為首的討債集團經營簽賭站,其涉嫌收買 職棒 球員 打假球。 隨後 兄弟象隊 召開記者會承認檢調已搜索 球員 宿舍,並於28日將有六位 象隊 球員 被約談,另外亦有一位前 象隊 球員 疑為聯絡人,板橋地檢署於10月26日發動搜索,除 統一7-ELEVEn獅隊 外,其他三隊部份隊職員的宿舍與住處均遭搜索。 本事件由於牽連 球員 多為 兄弟象隊 球員 ,因此又稱 黑象事件 。 檢調初步調查,涉嫌收賄的 球員 都是本土 球員 ,簽賭集團再透過白手套轉交賄款。

  4. 經媒體爆料後,中信球團與北檢開始調查,並牽扯出林岳亮、郭李建夫、陳健偉及洋投羅薩、興農牛勇字輩投手可能涉案,經過調查後,總教練 林仲秋請辭,蘇立偉、林岳亮遭釋出,郭李建夫突發聲明稿退休,但無人遭起訴,全案至2004年2月偵結

  5. 1996年 ,台灣棒壇爆發職棒簽賭事件,不但有組頭作莊,且有黑道介入,以利誘、威脅方式,唆使部分球員放水、打假球。 在檢調介入調查之後,數十名球員遭收押、起訴、禁賽,大多數的球團皆受波及。 台灣職棒遭受前所未有的打擊。 球迷由於極度失望而造成 職棒 觀戰人數驟減,球團經營開始出現危機,導致 1998年 9月15日 時報鷹隊 宣佈解散, 1999年 底兩支元老球隊 三商虎隊 、 味全龍隊 亦先後解散。 由於此案審判過程長達數年,台灣職棒也進入有史以來最低潮的黑暗期。

  6. 2010年02月10日:板橋地檢署偵結此案,共起訴24人,其中包括明星球員陳致遠、前旅日選手張誌家及前兄弟象球員蔡豐安,皆被依詐欺、賭博罪嫌提起公訴,求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