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昇降設備安裝完成後非經竣工檢查合格取得使用許可證不得使用。 前項竣工檢查,當地主管建築機關應於核發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使用執照時併同辦理,或委託檢查機構為之。 經檢查通過者,由當地主管建築機關或其委託之檢查機構核發使用許可證,並依第五條第一項規定之安全檢查頻率註明有效期限。 使用許可證應妥善張貼於出入口處前上方顯眼處所。 申請竣工檢查時,應檢附昇降設備組件耐用基準參考表。 第 4 條. 管理人應委請專業廠商負責昇降設備之維護保養,由專業技術人員依一般維護保養之作業程序,按月實施並作成紀錄表一式二份,並應簽章及填註其證照號碼,由管理人及專業廠商各執一份。

  2. 內政部104.12.23台內營字第1040818620號修正「B-1建築物昇降設備專業廠商登記申請書」、「B-2建築物昇降設備專業廠商變更登記申請書」、「B-3建築物昇降設備專業技術人員登記申請書」、「B-4建築物昇降設備專業技術人員變更登記申請書」、「B-5建築物

  3. 2023年2月17日 · 依內政部訂頒「建築物昇降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規定,昇降設備管理人(為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授權管理之人)應委 請專業廠商負責維護保養,保持性能正常。

  4. 昇降設備/機械停車設備 資料查詢 設備類型 主管機關... 執照號碼 建築物名稱 (%) 設備設置地點 設備統一編碼 ... 設備統一編碼 使用許可證 號 請輸入驗證碼 : 換一張? 最多顯示200筆資料 執行查詢 ...

  5. 2010年2月24日 · 一、建築物昇降設備 (以下簡稱昇降設備) :指設置於建築物之昇降機、自動樓梯或其他類似之昇降設備。 二、管理人:指建築物之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或經授權管理之人。

  6. 昇降設備檢查通過者,安全檢查表經檢查員簽證後,應於五日內送交檢查機構由檢查機構核發使用許可證。 前項檢查結果,檢查機構應按月彙報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備查。 第 七 條 昇降設備之安全檢查項目如下: 一、昇降設備由管理人負責管理。 二、已委請專業廠商負責維護保養。 三、已由專業技術人員從事維護保養。 四、已依第四條之規定實施平時之維護保養並作成紀錄。 五、已製作昇降設備安全檢查表。 六、昇降設備運轉正常。 第 八 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就停止使用之昇降設備,除通知管理人外,並應於昇降設備上張貼經檢查不合格,應停止使用之標示。 第 九 條 中央主管建築機關得指定符合下列各款條件者為檢查機構: 一、昇降設備相關之協會、機械工程科或電機工程科技師公會等專業性之法人機構或團體。

  7. 「建築物昇降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書、表、 發布單位:內政部國家公園署. 臨櫃申辦 親自現場辦理. 服務內容. 核發或變更人員及公司登記證. 申辦流程. 1. 收件. 2. 審件. 3. 補件. 4. 做證. 5. 陳判. 6. 寄出. 應備物品. 專業廠商辦理登記申請需檢附下列文件: 一、建築物昇降設備專業廠商登記申請書乙份 (B-1)。 二、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公司設立 (變更)登記表)影本乙份,並加蓋公司大小章及註記「與正本相符」。 三、負責人國民身分證影本乙份。 四、專業技術人員相關文件(請參閱專業技術人員申請書表)。 五、保險證明文件。 六、規費新臺幣四千元整(郵局匯票,抬頭:內政部營建署) 作業天數. 14天. 聯絡窗口. 建築管理組 楊先生 (02)87712791.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