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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6 天前 · 炎亞綸 (1985年11月20日 —),本名 吳秉孺[ 2 ],出生名 吳庚霖,台灣男歌手、詞曲作家、演員及主持人。. 2005年加入男子偶像團體「飛輪海」後開始活躍於娛樂界。. 出道時為 華研國際音樂 旗下藝人,直到2020年加入 台灣索尼音樂 為止。. 2011年,炎 ...

  2. 炎亞綸(1985年11月20日 — ),本名吳秉孺 [2],出生名吳庚霖,台灣男歌手、詞曲作家、演員及主持人。2005年加入男子偶像團體「飛輪海」後開始活躍於娛樂界。

  3. 4 天前 · 炎亞綸(左)和巴黎女子的合照讓他相當有感悟。. 圖/晴空鳥提供. 炎亞綸 近日赴巴黎時裝周看秀,此行解鎖了他的恐懼症,原來他一直以來很 ...

  4. 2024年5月30日 · 藝人炎亞綸(本名吳秉孺)案,士林地院今(30)日認定炎犯拍攝少年為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等3罪,2罪應執行7月可易科罰金,其中成年人對少年犯 ...

  5. 2024年5月30日 · 藝人炎亞綸(本名吳秉孺)陷性影像風波,日前開庭認罪,已和被害人達成調解,履行部分款項,但金額不便透露。 士林地方法院今一審宣判,依拍攝少年性交行為電子訊號罪、個資法等3罪判刑,其中1罪判刑4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2罪得易科罰金應執行7月徒刑,3罪均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應履行調解內容。 可上訴。 全案起源於, 耀樂 2023年6月提告,炎在他 未成年 時期,違反他的意願拍性...

  6. 2024年5月30日 · 士林地方法院新聞資料指出,炎亞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少年為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個人資料保護法成年人對少年犯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共3罪。 新聞資料指出,炎亞綸傳送私密片給2名網友的行為,審酌所侵害法益、行為間的關聯,並兼顧罪刑相當原則,從重改依個資法論處。 此外,考量炎亞綸傳送私密片給2名網友的時間,其中1罪行為時被害人未成年,因此依個資法成年人對少年犯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論處,並得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加重其刑。 合議庭審酌,炎亞綸明知被害人於私密片拍攝時為未成年,其思慮及身心發展未成熟,竟為滿足己身私欲而拍攝私密片,並意圖散布而傳送他人,侵害被害人隱私權,對被害人的身心健康與人格發展有不良影響,應予非難。

  7. 1M Followers, 1,827 Following, 1,294 Posts - 炎亞綸Aaron (@aayan1120) on Instagram: "Life’s full of collateral sadness The key is how we face it. (空白) MBTI: ENTP-A Metropolitan 晴空鳥:DoryLin(榆晨) : doryycl@gmail.com📩📩 🌟《青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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