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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領獎期間自113年4月6日起至113年7月5日止中獎人請於領獎期間攜帶國民身分證(非本國國籍人士得以護照、居留證或內政部移民署核發入出境許可證等替代)及中獎統一發票,依代發獎金單位公告之兌獎營業時間臨櫃兌領,逾期不得領獎。

  3. 統一發票中獎人領取獎金的有效期間是開獎日之次月6日起的3個月內,逾期即不能發給,例如: 12月份統一發票領獎期限為46日至75日。 3、4月份統一發票領獎期限為66日至95日。 5、6月份統一發票領獎期限為86日至115日。 7、8月份統一發票領獎期限為106日至次年1月5日。 9、10月份統一發票領獎期限為126日至次年35日。 11、12月份統一發票領獎期限為次年2月6日至55日。 但領獎期限的最後一天,適逢星期六、星期日、例假或國定假日,則可以順延一天給獎。 發布日期:099-01-13 更新日期:108-06-14 點閱次數:2272492.

  4. 財政部賦稅署提醒,113年1-2月期中獎統一發票領獎期間為113年4月6日至113年7月5,中獎人於該期間內依附表所列之兌獎據點及領獎時間領獎。

  5. 1.領獎期間自113年10月6日起至114年1月6日止中獎人請於領獎期間攜帶國民身分證(非本國國籍人士得以護照、居留證或內政部移民署核發入出境許可證等替代)及中獎統一發票,依代發獎金單位公告之兌獎營業時間臨櫃兌領,逾期不得領獎。

  6. 讓朋友們知道,發票1 2月 獎號資訊 快速對獎建議:先以本期獎號末三碼之一判斷發票有沒有可能中獎 領獎可至鄰近超商、店家領獎,如是高額獎項,或其他領獎方式及可領獎超商、店家名單,選單中的[發票領獎]有詳細的說明

  7. 高雄市前鎮區廣西路211號、213號1樓 物品等,246元。 領獎期間自113年04月06日起至113年07月05日止

  8. 財政部賦稅署提醒對中110年1-2月期統一發票中獎號碼者,請於110年46日至110年75日到下列指定兌獎據點領獎;使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 (會員載具需於開獎前完成歸戶),且於領獎前未列印出電子發票證明聯者,可透過「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兌領全部獎項 ...